受害者家属怒呛夺人生存权奢谈人权 蓝委将提无期徒刑不得假释修法

左起:蓝委林沛祥、黄建宾、吴宗宪、游颢与新北割喉案受害者家属连线。(国民党团提供)

宪法法庭日前判决死刑合宪,但却设下判死的严苛条件,被质疑「实质废死」。国民党立委吴宗宪、游颢、黄建宾、林沛祥今(26)日召开记者会,邀请新北割喉案受害者家属,表达对这样的宪法解释难以接受,吴宗宪也将提案修法,新增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宪法法庭判决指出精神障碍不得判死,且要合议庭法官一致决。对此,新北割喉案死者家属质疑,会不会将来就有人作案前先去鉴定精神障碍,就拿到免死金牌了?有人可以保证这种事不会发生吗?社会成本要全民负担?

家属批评,杀人犯已经剥夺他人生存权,自己不遵守法律,就不该受宪法保障,大法官跟人权团体,如果跟他们一样是受害者家属,才来提加害者人权,「你们永远不知道我们的痛,每天都睡不好,期盼儿子回来找我,然后又失望,你感受过吗?」

吴宗宪还提到,有些人认为有了无期徒刑就可以废死,因为无期徒刑比死刑更让人恐惧,然而我国并没有终身监禁的无期徒刑,现行刑法虽规定服刑满25年就可以声请假释,但根据法务部112年的统计资料,无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释,随时可能假释趴趴走;且日后杀了人关不到18年就可以出来,因此他也质疑,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让再犯率升高。

吴宗宪将提案修法,将无期徒刑分为三级,新增一级无期徒刑,即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新增二级无期徒刑,服刑满40年方得假释,以及三级无期徒刑,即维持现行制度25年可声请假释。

林沛祥表示,大法官对杀人犯,在司法程序上的重重保护,反而凸显出政府对于被害人家属的保护,远远不足?法务部、卫福部对于遗属是不是应该有所因应。

黄建宾痛批,大法官说杀人一定要最严重才能判死,简直是让所有杀人犯在民进党的废死党纲下,想了100种方法教你怎么杀人不被判死刑。

游颢指出,大法官增加这么多限制,已实质上废死,这些死刑犯不仅逃过死刑,10几年后就可以生活在你我身边,让人民如何能住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