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通报!处分!
日前,寿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坑底乡地洋村委会原主任吴运堂违规向群众收取钱款问题。2005年至2006年期间,吴运堂按照每人50元标准违规向享受2004、2005年度造福工程搬迁补助政策的群众收取费用。2020年9月,吴运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清源镇竹坪村党支部党员韦义录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2019年5月,韦义录未经有权机关批准,非法占用竹坪村坞仔自然村限制建设区范围内的30平方米土地用于建房。2019年12月,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处罚金。2020年7月,韦义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托溪乡托溪村党支部党员刘发其违规销售劣药问题。2019年11月,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刘发其经营的卫生所在售的5种药品共计23盒超过有效期。2020年2月,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没收过期药品。2020年9月,刘发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