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货商小心!从日本带糖果饼干上网卖 最高可罚300万

水货小心!从日本糖果饼干上网卖,最高可罚300万。(图/示意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日本饼干糖果超好吃,但随便买回台上网卖,小心荷包大失血!食药署今(2)日表示,国外进口食品若未标示中文,就是未经输入食品查验程序的「水货」,如果卖家擅自在网路实体店面贩售,最高可被罚300万。

食药署北区区管中心科长吴明美表示,国人去日本旅游带食品回台,如果是自己吃的就没问题,但如果要放到网路上卖,就属违法行为。因为《食安法》第22条有规定,食品应以中文及通用符号,明显标示品名内容物、添加物制造厂商、产地(国)、有效日期等事项,若少了其中一项,就是俗称的「水货」,可依同法第47条,处3至300万元罚锾。

近期一份「日本食品制造产地代码」的懒人包在网路上流传,其中提到K是福岛、A是群马、Z是千叶、T是茨城、F是福冈。吴明美表示,这个谣言是错的,依据日本食品规定,这些英文代码代表的是制造厂所在地,在日本无统一标准,且不同年度也会有所变动,须至该食品业者网页查询制造厂实际地点为准。

▲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科长吴明美(右)。(图/记者严云岑摄)

吴明美提醒,目前福岛等核灾5县市的食品仍禁止输台,民众若到日本旅游,切勿带食品上网贩售,食药署每天都有专人在网路上巡逻,一旦发现未有中文标示的食品,会先与网拍平台调卖家资料,之后再去住家稽查,一旦发现食品未经输入查验,就会依行政程序法第30条约谈开罚,初犯通常只罚3万,累犯最高可罚到300万。

最后,吴明美更提醒,消费者若想避免吃到日本核灾食品,购买前应先检视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示。此外,针对网路谣传日本食品在台流通,的传言,应该抱持小心谨慎的态度,不要随便轻易相信,也不要再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