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隐私保护 公开疫情信息应确保无法识别特定个人

(原标题四川:加强隐私保护,公开疫情信息应确保无法识别特定个人

12月12日晚,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公告,强调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

公告称,为疫情防控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公民个人姓名身份号码电话号码家庭详细住址等信息。因疫情防控工作确需公开的,应当经过加工处理,确保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

同时,除依法授权的机构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收集或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应当采取严格的管理技术防护措施,防止信息被窃取、泄露。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违规收集、使用、公开公民个人信息或者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可以向公安网信部门举报。

据介绍,四川还将对网络运营者依法加强对用户发布疫情相关信息的管理。对非法发布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或者散布他人隐私的,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成都一名20岁的确诊女生因曾踏足4间酒吧备受关注,而后其个人信息泄露被卷入更大的舆论风波。成都警方12月9日通报,24岁的王某将涉及“成都疫情及确诊患者赵某某身份信息、活动轨迹”的图片在微博转发,严重侵犯他人隐私,已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