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加强森林防火巡逻,多人因携带打火机进山被处罚
近日,四川省凉山州公安机关在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巡逻任务中,查获多起携带打火机(火种)进入林区的违规行为,涉事人员均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巡查民警还在违规携带火种进山的人群中发现一名逃犯。
据凉山州公安部门通报,近日,雷波县公安局马颈子派出所在麻咪泽自然保护区夜间巡防工作中,挡获4名违规携带火种进山的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一名名叫吉木某某的男子引起了民辅警的注意。经调查,民警发现吉木某某涉嫌于2014年在西藏山南地区参与刑事犯罪后潜逃,潜藏深山长达10年。雷波县公安局对吉木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对另外3名男子做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该局通报,全州公安部门近期查获了多起携带打火机进入林区的违规行为。在普基镇尖尖山林区,普格县公安局普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名名叫火补某某的村民携带打火机,违反了《普格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普格公安对火补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木里县水洛镇林区也发生了类似事件,木里次某因携带火种被水洛派出所民辅警当场查获。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木里公安同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越西县南箐镇南新村林区和盐源县润盐镇某村林区内,也有民众因携带打火机而被查处。越西公安和盐源公安分别对火某某和陈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凉山州公安局介绍,四川省凉山州全州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林(牧)区边缘外50米范围内均为禁火区域。截至目前,该州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721起,处罚746人,其中拘留156人,罚款530人,警告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