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玮/不能输在起跑点 造成国教的倾斜

公立学校落实常态编班,提供适性的学习环境。(图/宋庆玮提供)

文/宋庆玮(桃园市立福丰国中校长

2009年2月24日「私立国民中小学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复适用实施准则」修正通过后,台湾国教陷入一场浩劫,公立国中小学自此兵败如山倒,除面临少子化严峻的考验外,加上偏袒私校的法令制定,所有重视教育的高社经背景家长向私校靠拢,造成私校入学报名爆增,公立学校招生不足且楷模示范学生锐减的现象,成为台湾教育史最艰困的国教年代。

争挤私校窄门

公立学校有公益性质,对于弱势身障、清寒等族群,负有教育的责任。国教法于2004年将常态编班入法后,公私立学校一体适用。然而私立学校并不愿意买单,因为自负盈亏与不受政府补助等理由,私校压力团体游说立法,将私校免除法令限制纳入修法内容。

自2011年起,私立中小学校脱钩于常态编班之限制,可以自办入学招生,菁英开始集中,高社经背景家长尤其趋之若鹜,每年小六毕业生参加私校入学考试人数呈倍数成长,此种乱象正方兴未艾地在台湾各地上演,大家都莫衷一是。为了挤入私校入学窄门,关说、补习成为小六的另类升学压力,想不到1968年实施九年国教以前的「考初中」现象,借尸还魂时空倒错地正在此时进行。

私校水涨船高

大多数人总以为12年国教是助长私校爆炸的主因,其实不然。从时间序来看,2009年私校法修订通过免除…法令,2011年正式实施,2013年12年国教才正式上路,换句话说,私校法免除…法令,今年上路第6年;12年国教上路今年却是第3年,两者先后有序,非同步时间上路。

令人莞尔的是,私校法免除…法令,在2011年开始实施即造成轰动,私校万人空巷挤报名,因为不受国教法之限制,所以交通便利私校报名人数均爆炸,虽然头两年私校并未有大量「增班」压力,约莫近2-3年,越来越多挤不进私校的家长,透过「管道」沟通,最后主管机关以「增班」或「增加班级人数」的方式,来纾解进不了私校的压力,从100学年度→105学年度就可以看出各个私校增班或增人的变化。

常态编班的限制

私校增班或增人,教学品质势必堪虑,公立学校30人编一班,私校却可以超收到最高42人甚或更多,如此的拥挤环境,学习情境当然不佳,可是为何有这么多的家长趋之若鹜呢?尤其是重视教育、高社经背景的家长,愿意让孩子挤在拥挤的教室里学习呢?理由很简单,就是不喜欢公立学校的常态编班。

2004年以来,国教法将常态编班入法,但是对于常态编班下,除了老掉牙的「学科能力分组」可以合法实施以外,基层教师对于常态编班教学的实施可说是适性教育最大的限制。而学科能力分组的实施涉及许多「困难度」与「限制」,目前全国几乎找不到有学校仍在实施,为何合法的学科能力分组,各校却视如敝屣呢?常态编班最大功能是避免「标签作用」,但是适性教学如何成功展现呢?

配套措施不足

在常态编班入国教法前,能力编班与常态编班经常论战,最后在压力团体的操作下,常态编班入法了,但却没有在常态编班之下给予进一步的配套措施改善,以致学科能力分组虽然合法存在却乏人问津。好像车壳换新装,引擎仍旧老态聋钟,基层教师如何适性教学啊?我们的教育政策经常是透过「专家光环」、「由上而下」、「政治服务」而制定,基层教师无法抗拮,最后都选择年轻时退休。因为制定政策者非第一线教学者与班级经营者,其困难与复杂度绝非等而易之,也不是身历其境的学者专家可以克服的。

孟母三迁,就是为孩子找寻好的教育环境。(图/宋庆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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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父母

教育基本法揭橥家长的教育选择权,古时孟母都要三迁,为何?就是要为孩子找寻最佳最适合的教育环境。公立学校因为常态编班关系,必须接纳来自于不同家庭的孩子,重视教育的家长最在乎的是「行为偏差的同学」与「不适任的教师」的影响。此两点在私校比较少遇到,公立学校因为零拒绝,担任导师处理班务经常焦头烂额,学生程度落差悬殊,实难于实施适性课程教学。为了避免自己的孩子在公立学校受干扰或不能把持自己,高社经背景家长的首选就是私立学校了。又加上国家立法偏袒,「入学前考试」=「菁英集中化」,难怪2009年私校法修订通过免除…法令通过,注定让私校招生瞬间爆满。

公弱私强

公立学校因为法令偏袒私校缘故,一些原本学区内课业表现还不错的孩子,几乎被私校网罗,尤其俗称「县(市)长奖」的孩子,都被私校以奖学金「买」了。公立学校收不到「楷模」的学生,又加上少子化严重,导师班级经营雪上加霜,教师教学程度偏低毫无绩效,此种深化的乱象,肇因2009年私校法修订通过免除…法令的制定,才会造成今日国教惨象

主管机关的角色

依据「私立国民中小学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复适用实施准则」规定,教育主管机关是把关者,尤其招生方式、核定班级数与核定班级人数,都属于地方教育主管机关权责。私立学校堂而皇之办理入学前考试,家长教育选择向私校靠拢,增班、增人,让公立学校经营困难重重,这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也是台湾教育史的黑暗期。

公立学校具有公益性质,对于弱势、身障、清寒等族群,负有教育的责任,私立学校本以营利为生存之道,当法令偏袒于私校时,政府就应该更重视公立学校的生存价值,私校荷包满囊,公立学校却减班超额。值此少子化严重年代与法令偏私订定,长远之计在于修法,短期目标在于控管,想想…地方主管机关可有得伤脑筋了。

●作者宋庆玮,桃园市立福丰国中校长,座右铭:教育是感动的动能,关怀才能感动,付出才有价值。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