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检察院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

守护古树名木 保护“活的文物”

——松溪县检察院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6日讯 女贞、苦槠、古樟、椤木石楠……在森林覆盖率达75.5%的松溪县,孕育并保存有800余株古树名木,其中,不乏树龄近千年的古树。

近年来,松溪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开展“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走访调查。调查发现,部分古树名木存在无人管养、无保护标牌、病虫危害等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危害古树名木的健康成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正所谓,“行人不见树少时,树见行人几番老。”古树名木因其特殊意义备受呵护。如何守护好古树名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松溪县检察院就发现问题组织召开古树名木保护联席会议,针对各行政职能部门权责不明、疏于管理、多头管理的问题,充分运用“诉前磋商整改-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三种逐步递进式公益诉讼办案方式,要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履行对古树名木属地保护管理职责,并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巡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立即整改,对古树上的铁钉、电线、照明设备以及周遭垃圾进行清理,划定保护范围,采用喷药杀菌杀虫、白蚁防治、填堵树洞、防腐处理等措施对患病古树名木开展复壮养护,并建立“一树一档”制度,及时掌握古树名木变化动态,形成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

“保护好古树名木,就是保护生态环境,更是保护老百姓记得住的乡愁。而要做好古树名木保护,还要进一步挖掘其价值,让它们穿越千百年,在现代焕发出新的活力。”松溪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彭华说道。

松溪县历史悠久、环境优美、山林茂丰,是国家级生态县,成功获评“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中国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名县”“深呼吸生态旅游魅力名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近年来,松溪县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多措并举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对古树名木进行身份认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设立保护牌,赋专属二维码,公众扫二维码即可获得古树详细信息,进而了解古树知识。

同时,加大衰弱古树抢救修复力度,对已挂牌保护古树名木加强补充调查和日常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变化情况,实现古树名木保护动态管理。加强古树名木科普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媒体,宣传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目前,松溪县共有古树名木892株,其中散生240株,古树群652株。我们将凝聚各方共识,在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日趋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释放更多生态红利的同时,将古树名木保护延伸到古村落、古建筑、古文物保护等领域,促进‘绿色+古色’融合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松溪县林业局局长陈永表示。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国豪 范鑫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