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高:已解除152个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金融界6月12日消息,*ST步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受理重整后,湘潭中院及管理人向147家相关法院送达相关函件,函请相关法院依法中止执行、解除保全及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截至2024年6月6日,相关法院已删除涉及步步高股份的全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解除对152个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