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电: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月31日晚间,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旭电,000413.SZ)公告,公司A、B股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9.1.15条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A股和B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