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澳港官员被招待喝花酒 加码赞助「中元普渡」名义索贿

苏澳港大门资料照片简荣辉

苏澳港营运督导方硕堂工务技术员王国铭,利用监督台风灾害整建等工程招标,接受厂商招待到酒店喝酒寻欢,王男还藉中元节普渡机会业者索贿1万5000元,台湾高等法院将方王依贪污罪各判刑7年半及12年。可上诉。

方及王男协助工程查核、验收、结算及请款,他们利用工程查核及验收结束之机会,接续业者招待到酒店饮宴,王国铭并收受数万元贿款,且王男还藉中元节普渡之机会,向业者诈取1万5000元。

高院审酌方硕堂、王国铭身为公务员,本应体念所享俸禄民脂民膏,当竭尽心力为民服务,竟不思廉洁自持数次收贿,考量王国铭犯后已经坦承,并自动缴回部分所得财物,将他判刑12年,而方否认犯行但涉案情节较轻,判刑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