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和案无罪定谳 3人声请冤狱赔偿6255万元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苏建和案3名被告获无罪定谳后,声请冤狱赔偿,以每天新台币5000元、遭羁押4170天数计算,每人声请2085万元;高院将于27日开庭审理

汐止吴铭汉夫妇民国80年遭窃贼闯入杀害,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等3人(见上图,取自网路)被控犯案,3人在84年遭最高法院判处死刑定谳。全案律师声请再审获准后,3人于92年首度获判无罪,但96年高院再更一审时,3人又遭判死刑;高院再更二审、再更三审均判苏建和、刘秉郎与庄林勋3人无罪,全案在2012年8月31日依刑事妥速审判规定,不得上诉而定谳。

苏建和等3人遭羁押的天数是4170天,律师以刑事补偿法规定每日最高金额5000元计算,每人声请2085万元的冤狱赔偿。

苏建和向法官表示,他「一生都毁了」,声请刑事补偿是希望补偿家人金钱精神上受的损害。另外,他也会捐出部分公益,但捐多少要待日后确定赔偿金 额后才决定。

苏建和等3人的律师尤伯祥法庭上表示,这件案子国家司法的误判,苏建和等3人赔掉一生,后半生可能都找不到工作,以最高金额每天5000元赔偿「永远不够」。 苏建和等3人委任律师许文彬说,苏建和等3人受不当取供,造成冤狱并非他们自身诉讼的过失,百分之百是受司法误判,且「误判到死刑确定」的地步,所受的痛苦在冤赔案史无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