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怨相约打群架 1男被偷袭受刀伤!4恶煞态度嚣张遭羁押

5名年约20多岁的年轻人,与有宿怨的同龄人,相约在台南市永康区的住宅门口打群架,混乱中有人持刀偷袭,导致20多岁的李姓男子背部、手部被连刺多刀送医急救,幸好已无生命危险。事后,永康警分局迅速传唤逞凶的4人到案,经移送台南地检署并建请声押,28日获台南地院裁准。(本报资料照片)

5名年约20多岁的年轻人,与有宿怨的同龄人,相约在台南市永康区的住宅门口打群架,混乱中有人持刀偷袭,导致20多岁的李姓男子背部、手部被连刺多刀送医急救,幸好已无生命危险。事后,永康警分局迅速传唤逞凶的4人到案,对方却态度嚣张不仅否认杀人犯行,也不供出持刀者的身分,警方讯后移送台南地检署并建请法官声押,28日获裁准。

据了解,26日深夜11点多,市府消防局119勤务指挥中心获报,指永康区复国一路某民宅前有人打架受伤,当救护车到场时,打架滋事者已一哄而散,救护人员将受刀伤的李姓男子送奇美医院急救后,因伤势严重再转送成大医院,目前已无生命危险。

警方调查,20多岁的王姓男子,先前曾因细故与另名男子发生冲突,双方数度邀约各自的友人「冤家」。上周六深夜,王男伙同4名友人前往对方住处堵人,双方一言不合持棍棒互殴,混乱中有人持刀偷袭,朝助拳的李姓男子背部、部捅了好几刀,血流如注被送医急救。

案发后,永康警分局迅速传唤王姓、罗姓、潘姓、李姓等4名年轻人到案,4名涉案者都不愿合警方说明案情,也不透漏持刀攻击者的身分,警方询问后将4人移送检方并建请声押。

台南地院认为,被告等人虽否认杀人犯意,但根据证人证述及相关事证,足认涉犯刑法杀人未遂、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实施强暴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被告供词避重就轻,与证人证述等犯罪细节不一致,加上本案还有共犯尚未到案,考量现今网路资讯发达及通讯软体技术便捷、迅速、私密的特性,如令被告等人交保在外,恐透过手机或电脑通讯软体与共犯联系,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及灭证之虞。

此外,被告所犯的杀人未遂罪嫌,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刑度极重,此等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可预期被告目前确有逃亡以规避日后审判及刑罚执行的强烈动机。

法官说,考量本案造成被害人身体法益的严重侵害,犯罪情节不轻,且于公众场所携带刀械下手实施强暴,对社会治安影响甚钜,经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的有效行使、社会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等人身自由的私益及防御权受限制程度,就其目的与手段依比例原则权衡后,认对被告羁押属适当且必要,合乎比例原则,有羁押必要,并均禁止接见通信。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