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晃焚杀博士生案 律师再提2公约求不判死

孙国晃律师周君强再提2公约免死牌求不判死。(图/林伟信摄)

37岁男子孙国晃为逃避妨害性自主罪的8年6月徒刑,竟在4年前设局诱杀张姓博士生,再焚尸故布成自己畏罪自焚的假象历审将孙判死,最高法院今日召开生死辩前准备庭,律师再提「免死金牌」2公约,称孙常捐血,不是没有爱心人为其求生,以躲过死刑判决。

孙的律师周君强庭讯后向记者表示,孙国晃从一审到更二审都被判死,且屡在死刑撤销更审、生死边缘中挣扎,孙否则点火烧死博士生,辩称是被检警诱导,才作出不实的自白,求法官不要将他判死。

孙国晃因性少女被判刑定谳,原应于2010年11月12日执行入监,他被控为了逃避坐牢,计划先找替死鬼杀害、焚尸,现场留下个资遗书误导检警以为他已自焚死亡,撤销通缉,他再冒用替死鬼名义申请补发身分证、健保卡、驾照等后,再换贴自己照片,准备长期隐姓埋名。

同年11月13日晚上,孙佯装向前妻交代后事,3天后,他再租车、买汽油童军绳等当作案工具,用假名住进汽车宾馆,选定在网路认识的张姓博士生做为替死鬼。

案发当晚,孙国晃约张男到汽车宾馆,张在房间内仅着内裤在毫无防备下,被孙压制,张虽有反抗,但仍被勒昏,孙再以童军绳反绑张的双手,将张装入大型黑色塑胶袋中,以车载高雄市林园区清水山区,以汽油烧死张,制造孙男引火自焚的假象。

更一审将孙判死后,最高法院去年召开准备庭后,合议庭认为,原审调查警方是否有违法采证,也没厘清被害人死因,判决有重大违失,罕见地未经生死辩,迳行撤销死刑发回,发回高雄高分院

但高雄高分院更二审仍将孙判死,最高法院再次召开生死辩前准备庭,检辩各自谕述上诉理由后,受命法官张惠立整理争点,包括本案未查获关鉴证物打火机,是否有证据调查未完备?孙犯后有无悔意?是否是情节最严重的犯行?谕知生死辩由检辩双方进行法律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