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陆配入籍年限 绿营放话强力阻挡
国民党拟修法,将陆籍配偶取得我国身分证年限应比照外配,从6年缩短到4年。图为过去民团多次诉求缩短年限。(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拟修法,将陆籍配偶取得我国身分证年限应比照外配,从6年缩短到4年,并列为本会期优先法案,据了解,蓝营已送案,最快3月8日于立法院会一读。不过2月29日行政院会后,陆委会强调须做整体性评估,行政院也以兹事体大为由,明确表示没有修法规画,民进党立院党团则强硬喊话,若在野党要强推通过,一定努力阻挡。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指出,现行陆配入籍规定未违反平等原则,陆委会、内政部也没有修法规画,当前两岸仍在对立,与其他国家关系并不相同,加上陆配取得中华民国身分后,权利义务也与其他外籍配偶不同,兹事体大,基于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考量,应谨慎、审慎处理,政院对此持保留态度。
陆委会法政处专委程政心指出,身分年限缩短可能涉及人口数变化、衍生出人口及健保医疗方面的问题,相关机关会做出整体评估;民进党发言人吴峥昨表态,民进党反对此提案,并质疑国民党力推法案背后是否有政治企图。
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表示,医界开第一枪,担心台湾健保资源被陆配依亲亲属滥用,内政委员会将是第一关,民进党会尽全力在政策论述上讲清楚、说明白,凝聚最大社会共识,全民监督、反制,将是很大力量,蓝白合62席当然可以强行通过,但民进党会努力阻挡。
民进党立委钟佳滨解释,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国大陆人民因婚姻来到台湾,非要取得国籍,而是要取得户籍,要有依亲居留4年,每年满183天,最后才能申请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就能申请定居,有户籍且取得身分证」。
钟佳滨表示,至于外籍配偶因婚姻来到台湾,要成为台湾的国民,必须经过3年,每年183天,并放弃原国籍,定居还要更长时间,取得身分证时间远超过一般陆配,奉劝在野党朋友,要谈这题请先分清楚国籍、户籍的不同。
目前国民党仅由立委许宇甄等17人提案,参照《入出国及移民法》规定,将大陆配偶取得身分证年限规定与外籍配偶取得我国身分证之年限规定齐一。据了解,此提案已于2月29日送案,预计最快在3月8日于院会一读,该法案也是国民党团优先法案,党团版本提案尚未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