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貼心送初識妹子回家 一進她家變狼人GG了
林姓男子去年9月首个周末夜参加聚会,与1女相谈甚欢,清晨见女子要回家,邀她共乘并送她回中坜住处,却在进门后利用独处机会,不顾反抗紧抱并抚摸她挨告,桃园地院审结,依强制猥亵罪判刑6月,得易科18万元,可上诉。
犯罪事实指出,林姓男子去年9月2日周末夜参加一场狂欢趴踢,周旋在美酒与众多美女中,3日凌晨认识A女,2人因为有着共同话题聊得很愉快,清晨7点A女觉得累了想回家,林男见状,立刻贴心地邀她一起共乘计程车并送她回家。
当2人抵达A女中坜区住处后,林男随着A女一起进入住宅内,发现她家没人,利用与A女独处机会,突然强行抱住她,不顾对方反抗,抚摸她的身体,以违反女方意愿,对她进行猥亵行为得逞,事后女子觉得受侵犯于是报警。
林男于警询及侦查、审理中对于犯行坦承不讳,并与A女的证述相符,且有监视录影画面照片佐证,足认被告林男的自白与事实相符,犯行应堪认定。查被告以手强行抱住A女并抚摸A女身体等行为,主观应是满足性欲,客观亦足以刺激他人性欲,属猥亵行为无误,且被告以违反A女意愿方式,对她进行猥亵行为,触犯刑法第224条的强制猥亵罪。
法官审酌,被告林男与A女才刚认识,竟为满足一己性欲,对她伺机进行强制猥亵行为,未能尊重A女性自主决定权,造成她身心伤痛,自应予以非难,不过犯后已经和解,且被告终能坦承犯行,考量他自陈智识程度、家庭生活经济状况等情状,量处适当之刑,并谕知易科罚金。
林男参加聚会认识1女觉得相谈甚欢,当天清晨见女子要回家,贴心地叫车送她,没想到一进她家门却强行抱住她并抚摸她的身体,桃园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6月,得易科18万元,本案可上诉。示意图/取自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