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性侵被判4年 二审查出17岁女友自己脱衣逆转!

▲男网友遭控性侵。(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男网友在摩铁性侵17岁少女一审遭判刑4年,他不服提出上诉,而二审法官查出2人是相约到摩铁洗澡,女方自行内裤,也无任何外伤,查无相关证据证明性侵犯行,因此改判无罪。

据《联合报》,检方查出男子透过交友软体认识17岁的女网友,相约到大里区汽车旅馆泡澡。但事后少女表示,当时对方硬来,只想嘿咻,觉得不舒服仍遭对方硬上。一审认定该名男子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权,依强制性交判刑4年。

不过,男网友不服上诉二审,而台中分院合议庭查出,少女身体部位都无明显外伤,加上有警员证称,当时少女并无哭泣或害怕的表情,非常冷静的坐在床上,与遭性侵害的被害人有明显差别。

最后,法官查出少女既同意前往汽车旅馆,也承认有发生性关系的认识,并自行褪去内裤,显见男网友并未施以暴力,因此撤销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