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费1.8万打到过期子宫颈癌疫苗 医竟冷回:才逾期2天
新北市三重一名女网友近日到诊所自费1万8000元接种子宫颈癌疫苗,打完发现疫苗已过期2天。(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新北市三重一名女网友近日到诊所自费1万8000元接种子宫颈癌疫苗,施打前曾两度要求医师要看疫苗有效期限,对方口里说好却直接把疫苗打下去,之后才发现打到过期2天的疫苗,让她气炸,贴文曝光网友支持她提告,怒轰「医师没道德」。
原PO昨(5)日于脸书社团《爆料公社》指出,11月到三重某家耳鼻喉科询问自费子宫颈癌疫苗,当时护士表示须等到12月才有疫苗,要她留下联络方式以便通知。后续她收到通知,依约定时间于上周五(2日)回到诊所接种,并支付1万8000元。
女网友上传疫苗预约单。(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原PO表示,施打前想跟医师确认疫苗有效期限,接连询问两次,对方仅回应好却没有给她看,且迅速替她注射,但她坚持要看疫苗有效期,才发现疫苗已过期2天,未料医师竟说「过期2天没关系,一样有效」。
原PO说,诊所一开始说可以退钱,后来又说要和解,让她气得跳脚,直呼「花钱打疫苗没比较便宜,快到期的疫苗我都不打了,更何况是过期的,真的很没医德」。
贴文曝光,网友也看傻眼,「这太没道德了」、「这打在人体的东西,怎么可以给过期的」、「之前去打,护士都会让我确认针剂名称与日期,一支那么贵,是为何要打过期的啊!也没比较便宜啊」、「直接提告了啦」、「这医生应该是要撤销执照的」。
《中时新闻网》询问新北卫生局,卫生局表示,将派员前往查核,依药事法第21条第六款规定,超过有效期间或保存期限者即为劣药,倘查获有使用劣药,将依药事法第90条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