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版挖眼案!被劝戴罩女持刀砍邻居「要妳后悔」检建请从重量刑

陈女杀邻居遭4警压制(本报资料照片)

继今年9月发生屏东超商店员劝人戴口罩遭挖眼的恐怖事件后,上个月台北市也传出惊人挖眼案,如同屏东挖眼案翻版。56岁王姓妇人10月15日在住家大楼的电梯里,劝32岁患有精神疾病的陈姓女邻居戴口罩,不料竟激怒对方,遭陈女持刀抓狂朝头部、手脚狂砍多刀,甚至动手挖眼睛,造成王脸部、脖子、大腿受伤。

台北地检署依目击证人证词,指陈女在攻击王妇时,曾2次大喊「要妳死」、「要妳后悔」,且攻击处均是头部脸部等致命部位,24日依杀人未遂罪起诉陈女,检方并以陈女饰词狡辩,犯后态度不佳,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王妇10月17日在脸书爆料指出,她15日搭电梯好意提醒王女戴口罩,不料对方出电梯后,竟持刀朝她砍杀、手指挖眼,当天地检署就交保放人,质疑难道要死人,才会被重视吗?引发网友热议,形容犹如屏东挖眼案的翻版。

警方调查,陈姓女子与王姓妇人同住台北市新生北路某社区大楼,15日2人搭电梯要下楼出门,在电梯里,王见陈没佩戴口罩,劝对方戴口罩再出门。陈女不悦,也不戴口罩,等到1楼出电梯时,突然从包包取出美工刀,将王妇压制在地,朝其头颈、脸、手脚猛砍,造成王妇脸部、脖子、大腿多处受伤,送医缝数十针。

2女发生肢体冲大声叫喊,引发住户及附近洗车厂员工围观,大楼管理员见状赶紧报案,警方动用4名员警联手才将抓狂的陈女上铐带回,随后依杀人未遂罪移送。检察官讯问后,谕知陈女2000元交保,事后卫生局及警方已依《精神卫生法》将陈女强制送医。

检方调查时,陈女否认持刀砍杀,辩只用指甲抓王妇,但王妇表示她感觉陈女抓她头发,将她压在地上,另动手对她挖眼,想将她眼睛挖出,还持刀割她的头及大腿等处乱划,她感到头在滴血,陈女见她流血也不停止。

检方依据王妇的伤势照片,认为陈女涉嫌杀人未遂犯行,审酌陈女仅因对方提醒佩戴口罩,即持刀试图欲致对方于死地,对王妇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及心理阴影,引发社会恐慌,到案后否认犯行,饰词狡辩,犯后态度不佳,请求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