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国发所最惨恐停招! 王鸿薇检举陈明通违学术伦理:狼狈为「坚」

台北市议员王鸿薇1日召开「向教育部检举陈明通违背学术伦理」记者会怒斥陈明通不配为人师。(邓博仁摄)

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深陷论文抄袭风波,他在台大国发所指导教授、国安局长陈明通昨发表2000字声明强调,是他「先修正」林智坚论文相关部分后再给余正煌参考。国民党台北市议员王鸿薇今指出,她正式向台大、教育部检举陈明通违反学术伦理,台大国发所最重恐要停招、减招。

王鸿薇今召开记者会批评,昨天林智坚、郑文灿召开记会,陈明通三度发表2000字声明,每一次都是配合林智坚,狼狈为「坚」,昨天陈明通声明「自证己罪」、「自证有罪」,他自称改完林智坚论文后,在林智坚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余正煌使用,按照陈明通的剧本,已严重违反学术伦理。

王鸿薇指出,她要根据「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4点第3款规定向教育部检举陈明通,最重台大国发所可能要停招、减招或禁⽌该系所教育部的奖补助款。

王鸿薇炮轰,陈明通天天领国家薪水,国事如麻还可以天天写剧本,一定要让他面对作为指导教授应面对的责任,而不是每天发声明稿。

德益法律事务所主管律师柯晨晧也说,林智坚阵营想利用公证书来当证据,但其实没有实质效力,林智坚找的公证单位台北重庆联合事务所谢永志所长在官网上公开发表的文章就明确表示,公证人除非有正当理由,本来就不能拒绝受委托,且公证不会使非法行为变成合法,仍要由法律判定。

柯晨晧表示,一般证明行为由证明人仅凭其知觉,也就是判断力进行观察,无庸就其观察所得之法律效果之合法与否纳入考量。

柯晨晧指出,公证书完全不能证明林智坚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抄袭,林智坚关于公证的想法只是他本人吓唬一般民众的小原创,并不是公证案例中常见的状态。

柯说,林智坚先生公证的事项,如果是林智坚脸书留言处所附只是陈明通的回信,也明显不能证明林智坚是独立原创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