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藏2公吨黄金业者开挖受阻 原民会副主委:本应与部落协商

民进党立委罗美玲今(9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原民会副主委钟兴华。(摘自国会频道直播)

民进党立委罗美玲今(9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质询原民会副主委钟兴华,关于台东县知本海岸开挖2公吨黄金遭当地部落阻挡,罗美玲说,业者有向国有财产署申请,「很难认定触法,但还是有尊重的问题!」钟兴华则表示,无论如何,本应与部落协商。

嘉义县安姓老翁缴交200多万保证金后,上月7日雇工以怪手等机具在台东知本昔日的捷地尔公司开发区「挖宝藏」,传说埋藏着日治时期遗留的2公吨黄金,部落居民不满传统领域被挖,愤而报警。

罗美玲表示,依据《原住民基本法》第21条,政府或私人于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之公有土地从事土地开发、资源利用、生态保育及学术研究,应咨商并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参与,原住民得分享相关利益。

罗美玲认为,尽管有合法跟国有财产署申请,该区域属于原住民的传统领域,尽管有合法跟国有财产署,很难认定触法,但还是有尊重的问题。

罗提到,台湾与纽西兰、加拿大及澳洲共同身为原住民族经济贸易合作协议创始成员,推行咨商同意机制,期许在事前充分尊重原住民族权益。请原民会尽速与相关单位厘清,维护共存共荣的族群关系。

钟兴华表示,事件相关资料尚不齐全,原民会正在与台东县政府及部落征询意见及细节。申请人应该跟部落协商,但既然在部落范围内大动作开挖,无论如何,本应与部落协商。

此外,当事人挖掘传说中遗留的黄金,并非天然生成的矿产,恐怕难以认定符合《原住民基本法》第21条中土地开发、资源利用、生态保育及学术研究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