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 救护车翻覆致癌患亡 义消代付和解金

台东关山消防分队张姓消防员因过失致死判处罚金,家属提出「不得由张员自付」作为和解条件,关山义消顾问团队掏腰包缴纳。(关山义消分队提供/萧嘉蕙台东传真)

今年4月间,台东关山消防分队救护车于执行夜间勤务过程中,因天雨路滑翻落田间,导致载送的癌末病患身亡,法官依过失致死判处张姓消防员罚金1万5000元,家属谅责且提出「罚金不得由张员自付」做为和解条件,但消防局公务预算无从支应,所幸义消顾问团队掏腰包达成和解。

台东关山消防分队于4月23日晚间接获救护勤务,由29岁张姓消防员驾驶救护车载送70岁方姓女癌末病患,不料,行经关山镇福兴里顺兴路时,因天雨路滑、视线不清,转弯时不慎翻车坠入田间,方妇当场失去生命迹象,送医抢救后仍不治,家属虽痛心但选择宽谅以待。

关山消防分队队长赖垣志表示,家属十分谅解消防人员救人心切,不愿追究责任,且鼓励该名同仁勇于救灾救难,消防局也在第一时间请心理医师展开身心评估与辅导。

台东地方法院针对此案刑事责任部分,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张姓消防员缓起诉1年,易科罚金新台币1万5000元,家属则针对民事和解提出「罚金不得由张员自付」的条件,但消防局公务预算仅能协助车辆维修及律师费补助,无从支应罚金。

关山义消分队长周福安表示,出勤的救护车是1年多前透过友人捐赠的,救护员因公不慎发生意外,因此向台东县议员、关山义消分队顾问陈宏宗反映,寻求协助。

陈宏宗得知后,与同为顾问的杨月桃自掏腰包缴纳罚金,顺利达成家属和解条件,目前该名张姓消防人员身心状况稳定,如常执行勤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