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 男冒低温违法采捕 20公斤水产放回保育区

台东男子22日深夜冒寒流低温在卑南乡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违法采捕海螺,遭在海边埋伏6小时的海巡署东部分署岸巡人员取缔。(海巡署东部分署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寒流来袭,台东男子竟冒着低温22日深夜到卑南乡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违法采捕龙虾和海螺,经民众发现报案,男子23日凌晨4时15分返回岸际,遭埋伏6小时的海巡署东部分署岸巡人员取缔,当场查获1人用网具及约20公斤的野生水产动物,第13岸巡队将依违反渔业法函送台东县政府裁处。

近日台东海边体感温度仅有10度,竟有人不畏寒冷、冒着生命危险到禁止采捕的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非法采捕水产。岸巡13大队的巡逻兵力在岸边用热显像仪埋伏监控长达6小时后,凌晨4时许查获1名男子非法用网具采捕野生74颗蝾螺、5颗钟螺、3只龙虾、1只小章鱼、6只螃蟹、3只豆仔鱼、大鱼梭等水产,数量可观、重达20公斤,人员清点后将水产全数放回保育区。

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志工张振德说,这些被当场查获的水产都是这地区十多年来渔业保护的成果,其他志工指出,这里有人偷偷采捕,被查获时都佯称不知道这里不能采捕,行为恶劣。

海巡署东部分署第13岸巡大队副队长白博宏表示,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19年前就公告禁止采捕野生水产动植物至今,如违规采捕,将违反渔业法规定,最高可处15万元罚缓,提醒民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如民众在岸际发现不法情形,可随时拨打海巡署118免费服务专线。

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位于台东卑南乡的杉原海边,早年因为过度捕捞而严重破坏生态,2005年开始改为禁渔区,如今复育有成,生态丰富,成为东海岸观光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