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府推原民地区共管合作 饶庆铃:先沟通不然会打架

台东县府推动原民地区共管合作。(蔡旻妤摄)

台东县府推动原民地区共管合作。(蔡旻妤摄)

台东县府推动原民地区共管合作,台东县长饶庆铃致词。(蔡旻妤摄)

台东县府推动原民地区共管合作,台东县议员陈政宗。(蔡旻妤摄)

为使部落能够与资源治理机关共同推行共管计划,台东县府9日举办利稻、下马、武陵、历坵、新化及重安等6个试办部落与资源治理机关的共管合作意向书签订。台东县长饶庆铃说,重要的是机关要与部落沟通取得共识,不然就会打架。

饶庆铃表示,台东是全台第一也是唯一由地方县市政府主动协助推动部落与资源治理机关合作的县市,透过共管形成维护传统文化与自然资源的伙伴关系,期盼共同实践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权益、维持生活及延续文化,并促进土地的保护与永续利用。

合作意向书签订活动在原住民族委员会土管处副处长张信良及饶庆铃见证下,农业部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台东分署长吴昌祐、交通部观光署东部海岸国家风景区管理处长林维玲、交通部观光署花东纵谷国家风景区管理处副处长庄名豪、海端乡长胡金至、延平乡长余光雄、成功镇长谢淑贞、金峰乡长蒋争光、达仁乡长陈新辉等各资源治理机关共同参与,并与部落代表签署合作意向。

卑南族台东县议员陈政宗说,这是见证历史的一刻,在原住民地区资源共管签订合作意向书,需要县府和部落有互信及共识下才能推动,未来可带动原民地区土地权益延伸、产业发展及文化传承。

饶庆铃指出,原住民族传统土地资源的运用管理,一直是政府部门与部落间认知落差上衍生纷争的主要原因;原住民族地区共管资源共同管理办法于2007年颁布后,族人可透过共管模式,就传统土地范围和资源治理机关共同参与管理运用其自然资源、文化遗产、土地权益及其他相关事务上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