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议员简维国酒驾不起诉 致歉党工愿纷扰落幕

前民进党台东县党部主委、台东县议员简维国(中)去年12月初酒驾肇事,涉公共危险罪,台东地检署侦查终结,予以不起诉处分。(萧嘉蕙摄)

台东县议员简维国酒驾案获不起诉处分。(摘自简维国脸书)

台东县议员简维国酒驾案,台东监理站予以撤销举发。(摘自简维国脸书)

台东县议员简维国去年12月酒驾涉公共危险罪,由于正逢总统及立委大选,为避扰选情,引咎辞去民进党台东县党部主委一职,该案日前获地检署裁定不起诉,监理站也撤销裁罚;对此,简维国再次向遭受非议的党部同仁致歉,愿风波就此落幕。

简维国去年12月2日跑摊酒驾上路,于台东市中兴路与民航路口发生擦撞事故,双方车损幸人均安。简通过直线往返、单脚站立、画同心圆等检测,但酒测值0.16毫克/公升,已超过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4条1项2款所规定标准0.15毫克/公升,警方以公共危险罪函送台东地检署侦办,并向公路局台东监理站举发。

简维国时任民进党台东县党部主委,酒驾肇事重创党形象,不利总统及立委选情,请辞获准;而案经台东地检署侦查,简维国酒测值未达公共危险罪标准0.25毫克/公升,且生理平衡检测均通过,难论定有达到酒驾危害犯行,予以不起诉处分。

「如果假设我要施压,在一开始出车祸就应该施压」,简维国强调,交通事故发生当下即依法定程序处理,因台东地检署不起诉,后续才向台东监理站提出申

诉维护权益,监理站也予以撤销举发,绝无外界揣测施压之嫌。

简维国表示,他还是要再次道歉,希望大家以他为戒,不要酒驾。但也希望当初打击和抹黑党部员工的人可以到此为止,毕竟这些党工也跟着他一起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