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根本不是假」! 停班停課適用學校與政府機關…不包含私人企業

卡努强风 雨伞开花 卡努台风来袭,北部地区2日虽多为间歇性降雨,但风力强劲,让许多路人手中的雨伞开花,几乎把持不住。记者杜建重/摄影

【撰文・爱玩课 邹静修】

中台杜苏芮台风让高雄市连放二天台风假。

位于高雄的某公司主管回应:「我们公司电子厂从以前到现在就没有所谓的台风假,政府就算宣布停班停课,我们还是要出勤,就是坐计程车拿收据,公司会付钱」、「全部就你最特殊说要请假,你有看其他人说要请假吗?」、「所以意思是政府只要宣布停班停课,就算没风没雨你也要请假就对了,是这个意思?」

该员工回应「不然政府要干嘛?」对方则回「那公司要你干嘛?随便你,你爽就好。」

问题1:有台风假吗?

没有喔

依据「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停班停课仅适用各级政府机关及公、私立学校。没有包括私人企业喔。

问题2: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课(台风假)私人企业该怎么处理呢?

依据「劳动部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

(一)劳工工作所在地经辖区首长依「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劳工因而未出勤时。

(二)劳工工作所在地未经辖区首长依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惟劳工确因台风、洪水、地震等因素阻塞交通致延迟到工或未能出勤时 。

(三)劳工工作所在地未经辖区首长依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惟其居住地区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经地区,经该管辖区首长依作业办法规定通报停止办公,致未出勤时。

问题3:私人企业针对台风假还可以做什么呢?

劳工因天然灾害无法出勤,与劳动基准法有关「放假」之目的及概念不同,亦难归责于雇主,然雇主本应照扶劳工,工资怎么发?宜及早约定。

天然灾害发生当日应雇主之要求出勤者,工资应如何发给?当日给工资外,要不要加给工资?应事先规划与约定。

台风天通勤途中,劳工尚可引用职安法第18条第2项:执行职务发现有立即发生危险之虞时,得在不危及其他工作者安全情形下,自行停止作业及退避至安全场所,并立即向直属主管报告。(退避权)。

台风天有时候也是风和日丽,更有狂风暴雨。放与不放的确两难!

员工安全第一应是优先选项。

其他的都是应该事先已经约定与制度化了。

作者:爱玩课 邹静修

本文透过「方格子直送」计划合作转载,原文:台风假根本不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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