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加正式签署FIPA 支持我国加入CPTPP

曾厚仁代表与倪杰民代表(Jim Nickel)交换协议文本。(经贸办提供/杨亚璇台北传真)

曾厚仁代表、倪杰民代表(Jim Nickel)与我方共同参与谈判单位代表合影。(经贸办提供/杨亚璇台北传真)

台加双方签署协议。(经贸办提供/杨亚璇台北传真)

台加双方历经2年多谈判的「投资促进及保障协议」(FIPA),甫于10月宣布完成谈判工作,今日上午由我国驻加拿大代表曾厚仁与加拿大驻台北贸易办事处代表倪杰民,于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正式签署协议,台加双边经贸关系达成深具历史意义的里程碑。

包括经济部次长、外交部司长、金管会处长、财政部副司长等共同参与谈判单位,以及台商保瑞药业、能元科技、台湾智慧解决方案协会、台北市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加商北陆能源、加拿大航空、露露乐蒙、台湾麦迪康、振东整合工程、杰明工程顾问等企业代表,皆一同共襄盛举参与本签约仪式,见证历史性的一刻。

曾厚仁代表在致词中表示,台加投资协议是加拿大于2021年修订其对外洽签投资协定范本后,首次对外完成签署的投资协议,意义格外重大,未来台加投资协议将更可进一步强化供应链连结及韧性,彰显我国在全球供应链的重要性。

倪杰民代表亦表示,参与此刻的签署工作令其感到无比荣耀,耕耘十年,是非常值得的。倪杰民另强调,加国在推出新版投资范本后,选择台湾做为第一个签署国是明智的,相信台加双方必能共创繁荣。

我方业者台湾智慧解决方案协会焦国安理事长指出,加拿大与我国同具AI高科技智慧能力,辅以台湾领先全球的智慧晶片解决方案,双方深具互补性及合作商机,是我国推动能源转型、净零排放政策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伙伴。加拿大业者亦支持此项协议并认为,台湾是值得深耕的市场,签署投资协议之后,未来会持续扩大在台湾的投资。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指出,加拿大为「美墨加协定 (USMCA) 」成员,是我国布局北美市场重要一环,台加投资协议签署后,再加上2016年已签有「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及防杜逃税协定」,相信将能更加完善双方投资环境。台湾现与美国逐步完成贸易协定,未来透过与美、加的经贸深化,预料将能进一步帮助业者进入北美高达5亿人口之市场。

经贸办指出,加拿大不仅是G7重要一员,更是CPTPP成员,引领国际经贸规则讨论,并曾于本年6月与美、英、日及纽澳共同发表反经济胁迫宣言。近年来台加关系大幅提升,双方投资及贸易关系日益密切,加国总理杜鲁道(Justin Trudeau)亦连续三年公开支持台湾有意义地参与国际组织,加国重要智库-加拿大亚太基金会(Asia-Pacific Foundation of Canada),于本月初,将台加双方完成投资促进及保障协议之谈判纳入加拿大印太战略重要执行成果一环,足见我对加拿大印太战略之重要性。

经贸办表示,此份投资协议内容融入社会责任、环境保护、治理目标等高标准贸易规范,充分反映台加理念相近,共同打造具包容性(inclusiveness)、永续性(sustainability)、可课责性(accountability)之高标准经贸体制,将有利带动CPTPP国家对我符合高标准贸易规范的认同。

经贸办说,台加投资促进暨保障协议比照近期国际间签署的投资协定,不仅纳入完整的投资保障规范,地主国除了经双方同意已提出保留的项目,不可进一步增加投资限制措施,以确保投资者享有可预测与稳定的投资环境,但同时地主国仍保有依照国内政策目标进行规范的权利,并认同企业社会责任、文化多样性、环境保护、性别平等、劳工权益、包容性成长等价值,系一高标准的投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平衡投资者权益与地主国规范权利的包容性协定:

双方政府保有为实现健康、安全、环境、性别平等、原住民族权利、文化多样性等合法政策目标而进行规范的政策空间。

对国家安全及原住民族之保护订有例外条款,不须遵循协议规范。

鼓励妇女、中小企业、原住民族等多元族群参与投资活动。

二、提供完整的投资保障规范:

涵括核心投资保障条款,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损失补偿、征收、资金移转等。

给予投资者公平公正、非歧视之待遇,以及人身安全之完整保障。

投资法规之制定与施行须遵守透明化要求。

优先以友善协商的方式解决投资争端,若协商不成且地主国与投资人均合意时,可进入国际仲裁。

三、不可增加投资限制措施,提供投资者可预测、稳定的投资环境:

双方可继续维持或放宽现行与投资相关之限制措施,惟不可进一步扩大限制。

对于未来可能采取扩大限制之业别,经双方同意可提列于附件之保留清单。

禁止限制双方企业之高阶经理人、董事会人员之国籍,并禁止要求采用特定比例之当地原物料进行生产,不得限制出口比例或强制技术移转。

四、投资促进及便捷化:

双方提供对彼此投资人更有利之投资环境。

地主国对投资者提出许可申请之程序应明确且透明。

申请投资许可之相关费用应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