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婴满身伤 疑遭非法托婴中心虐待

台南市1名未满1岁的男婴疑似被某妇产科诊所非法附设的托婴中心虐待,脸部有多处瘀青。(台南市议员尤荣智提供/洪荣志台南传真)

台南市某妇产科诊所附设的托婴中心,被控长期粗暴虐待1名未满1岁男婴。从去年12月起家长3度发现男婴身上有瘀青后,今年4月22日又发现男婴满脸伤,因送医怀疑虐婴通报市府,家长也提告,但托婴中心否认虐婴,将设法与家属和解。市府社会局已先对诊所非法托婴裁罚6万元,如认定虐婴还将裁罚6万至60万元。

昨天市议员尤荣智质询说,近日接到官田区1名男婴的阿公陈情,指去年6月27日孙子刚满月时,即送到某妇产科诊所附设的托婴中心,周一到周五全天托育,周六家长接回、周一再送回,每月1万6000元。

不料,去年12月家长发现男婴身上有瘀青,但托婴中心说是摔倒;今年2月25日又发现屁股有蝴蝶型瘀青,托婴中心说是玩耍不小心坐到玩具受伤;3月18日男婴大腿内侧瘀青,托婴中心说是爱玩撞到的;4月22日男婴的额头、鼻梁、嘴角及下巴等处都有瘀青,但托婴中心却说是撞到婴儿床围栏。家长觉得不对劲送医,院方怀疑虐婴通报社会局并开立验伤单。

不过托婴中心称并无虐婴情事,但因已进入调查,案情不方便多说,将寻求与男婴家属和解。

社会局指出,该诊所于非营业空间收托5名幼儿,且未依法立案托婴中心,已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该局除立即裁罚负责人6万元,并要求停止收托外,也主动联系所有家长立即停止送托,经6月8日及15日两度抽查已无收托幼童。

社会局还说,此案初查有1名幼童身上有不明伤势,除将厘清其他受托幼童有否受到不当照顾,5月也依法请照顾人员陈述意见,6月底前将召开行政裁罚会议,若认定不当照顾,将依法对照顾人员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

市警局长廖宗山也强调,男婴家长曾到派出所提告,经通知夜班林姓保母及陈姓负责人到案说明后,5月3日已依涉妨害幼童发育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