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情侶涉誣告400多件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理由出爐

陈姓情侣因不满债权人等人催讨债务,或与友人发生纠纷,近2个月来冒用债务人或友人名义,向19个地检署涉嫌诬告400多案遭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法官认为2供述与相关证人所述有所出入,无法排除勾串的可能;2人易受金钱利诱而继续犯罪,有事实足认为有反复实行诈欺取财罪之虞等理由裁定羁押禁见,

2名陈姓被告均涉犯诬告、行使伪造私文书、诈欺取财未遂罪、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的非公务机关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等罪,嫌疑重大。

法官认为,陈姓情侣供述与相关证人所述有所出入,且于法院供述对同案被告有出入部分,无法排除勾串之可能。此案案案情繁杂、卷证繁多,仍有证人尚未到案厘清案情,相关共犯涉案情节仍待调查,且卷内有事实足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具羁押原因。2人等易受金钱利诱而继续犯罪,有事实足认为有反复实行诈欺取财罪之虞,而具羁押原因。

法官参酌,陈姓情侣犯行危害社会治安程度,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有效行使、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受限程度,认应均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陈姓情侣因不满债权人等人催讨债务,或与友人发生纠纷,近2个月来冒用债务人或友人名义,向19个地检署涉嫌诬告400多案遭台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