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畜牧业受凯米台风灾损 7月28日至8月6日受理现金救助申请
▲凯米台风侵袭台湾,农业部于7月27日公告台南市为畜牧全品项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市长黄伟哲表示,凡符合此项灾害救助资格的畜牧业者,请尽速于7月28日至8月6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区公所提出申请。(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凯米台风侵袭台湾,造成全台农渔牧业严重灾损,台南市受强风、豪雨侵袭下,致台南市各地畜牧业灾损频传,农业部于7月27日公告台南市为畜牧全品项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地区,市长黄伟哲表示,凡符合此项灾害救助资格的畜牧业者,请尽速于7月28日至8月6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区公所提出申请。
农业局长李建裕表示,统计至7月27日各区公所查报于畜牧场登记管理系统填报之天然灾害(凯米台风)受灾损之畜牧场资料计有48场(家禽场40场、猪场7场及鹿场1场),计有后壁区16场、盐水区10场、下营区9场、七股区3场、白河区2场、学甲区2场、佳里区2场、六甲区1场、柳营区1场、将军1场、安南区1场,申报灾损金额粗估8279万3250元、设备损失7528万7425元,灾损情形已达到天然灾害救助标准。
农业局呼吁,此次公告为畜牧全品项现金救助,符合资格的畜牧业者请于7月28日至8月6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区公所提出申请,救助对象应为实际从事畜牧生产之自然人,且无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第5条第2项所定情事。申报项目损失率达20%以上者,依该救助项目之救助额度予以救助;未达20%者不予救助。现金救助额度依本办法第6条第1项附表1办理,申办时请携带「身分证、印章、存款簿、畜牧场登记证影本、受灾照片、化制三联单或焚化证明或掩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加速救助审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