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男為12萬元 攜毒11.7公斤入境遭逮

泰籍男子「普里查」涉与国际毒枭以十三万泰铢(约台币十二万)酬劳,今年10月4日携带市价上亿元11.7公斤海洛因毒品来台。 示意图/航空警察局提供

泰籍男子「普里查」为贴补生活费用,涉与国际毒枭谈妥以十三万泰铢(约台币十二万)酬劳,携带市价上亿元的十一点七公斤海洛因毒品来台,贩毒集团还要他先支付来台食宿机票费用,等事成再一次给付,没想才入境就遭海关拦查,桃园地检署近日依运输一级毒品罪将他起诉。

起诉指出,普里查(四十七岁)由于经济状况不佳,为赚钱贴补家用,四处找寻能在短期获取高额酬劳的工作。今年九月底,他在泰国与毒贩洽谈,得知能免费出国旅游,又能获得高薪的运毒工作,立刻爽快答应。

对方告知,由普里查协助将海洛因带往台湾,届时会有人接应,除来台机票及住宿费用由贩毒集团支付,事成后可获十三万元泰铢报酬,但机票及食宿费须先由普里查代垫,等运毒任务结束返泰,再将酬劳及机票等费用一起给付。

普里查订妥今年十月四日的班机来台,当日凌晨三点十五分他先到泰国批发市场某餐厅,收取夹藏海洛因的行李箱,之后搭乘华航班机抵台,在入境时关务署台北关人员察觉有异,要求开箱查验,当场扣得毛重十一点七公斤海洛因送办。

依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制造、运输、贩卖一级毒品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普里查不仅未获半分酬劳,还自费机票与饭店费用,最后恐背负重刑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