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三代詹舜淇詐貸164億元 法院裁定每晚「自拍」上傳免羈押

泰山集团詹家第三代成员、钦泰国际事长詹舜淇被控诈贷164亿元,5年前裁定1800万元交保,合议庭日前裁定他再加保600万元,且命他在8个月内每晚持用专用手机拍摄自己面部照片传送至科技设备监控中心,否则将再羁押。

合议庭上月审理中认为,詹舜淇仍有羁押必要性,上月24日要求他再提出600万元保证金,还要接受科技设备监控。

合议庭裁定认为,詹舜淇自述有海外资产,子女均在国外,有逃亡之虞,审酌他与妹妹詹雅琳诈骗金额高达5亿4778万美元,迄今仅偿还本金841万7000美元,日后仍有民事追偿的高度风险,审酌认为詹舜淇还有羁押原因。

裁定指出,詹舜淇原先交保的1800万元已不足以担保审判顺利进行,命他再提出600万元保证金并限制住居,于停止羁押之日起至8个月内接受电子脚环、居家读取器等科技设备监控。

合议庭要求詹舜淇要在每天晚间9时30分起至11时之间,持用专用的手机拍摄自己的脸部照片,同时传送至科技设备监控中心,定期报到,如违反规定,将重行执行羁押处分。

依检方指控,詹舜淇与妹妹詹雅琳向14家银行申请外销贷款,总计钦泰公司自2013年向14家银行借贷794笔、台币164亿3000多万,2019年6月起诉詹氏兄妹,2019年7月裁定詹舜淇以交保1800万元,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法官裁定詹舜淇8个月科技监控。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