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赴陸經商失敗「坐桶子」回台再自首 涉國安法遭訴

新北市新庄一名郑姓台商,2010年2月间合法出境前往中国大陆上海经商,最后不幸在今年初生意失败。郑男因经商债务纠纷,遭对岸法院限制出境,最后选择偷渡回台返回新庄住处,之后再主动向辖区派出所自首。新北地检署依涉犯国家安全法无正当理由逃避依规定实施检查罪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据移民署调查,郑男最后的合法出境纪录为2010年2月3日,目的地为上海,之后再有没有其他其他入境纪录。郑男大陆经商失败后,因债务纠纷遭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限制出境,他于是在今年1月18日凌晨3时许,以俗称「坐桶子」的方式,先从广东省汕头市某港口,搭乘小船至澎湖县某海岸上岸而入境。

隔天,郑男自澎湖搭乘飞机抵达台中清泉岗机场,返回台湾本岛,接着再搭高铁返回新北市新庄住处。五天后,郑男于下午1点50分许,主动前往附近派出所自首,再由警方通知移民署北区事务大队新北专勤队进行调查。

郑男对于自己偷渡返台犯行,全部坦承不讳,检察官认为他自主管机关发觉前,自首愿意接受裁判,已符合自首要件,因此向法院建请减轻其刑。

新北市新庄一名郑姓台商,2010年前往中国大陆上海经商最后失败,选择偷渡回台向警自首,新北地检署依涉犯国家安全法无正当理由逃避依规定实施检查罪将他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记者蒋永佑/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