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性爱趴案 蔡育林求刑6月 18裸汉不起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喧腾一时的台铁列车包厢性爱趴案,板桥地检署20日侦查终结,依涉妨害风化罪嫌,将 主办人蔡育林、3名男纠察员及2名女助理起诉,其中蔡求刑6个月,其他5人求刑2个月。

至于参与性爱趴的18名「痴汉」,检方无证据证明他们事前知道女主角小雨」未满18岁,18人全部不起诉。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2月23日揭发「花魁艺色馆」BBS站有人PO文,指2月19日南下莒光号加挂的客厅车,被人包下办「1女战18男」性爱趴。经警方追查,主办人是蔡育林,当天确有25名女参与,3名女性中1人是女主角「小雨」,2人是递保险套用品的「服务生」;22名男性中除蔡男外,有3人担任「纠察队」。

据调查,参加性爱趴的男性事前缴了8百元报名费,当天都穿着西装在台北车站北三门集合,凭单据验明身分后,就被带到客厅车,「小雨」穿着黑色套装现身, 蔡育林说明游戏规则,只要女主角喊一声麦芽糖」,就要立刻停止。

之后2名女助理发放漱口水和保险套,原本没人「动手」,主办人便开始示范「痴汉」动作,对女主角上下其手,接着开始有人「冻未条」,愈来愈多人上前「侵犯」,但因台北到竹南时间不够,18人中与女主角性交者不到一半,其他人大多在旁自慰。

案发后,蔡育林2月29日上TVBS《新闻夜总会》接受访谈,强调办趴的目的,是要让社会知道有他们这样特殊性癖好族群存在,而如果没被抓到,他还打算持续举办类似的性爱趴,「如果这次OK,有想过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