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喜欢鞭刑? 李茂生挖苦:真的是最美丽的风景!

▲酒驾案件频传,有网友提案以鞭刑吓阻。(图/视觉中国,下同)

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金钱豹上班的颜姓酒女酒驾撞死烘焙师事件,又掀起网友对酒驾累犯、性侵犯及对幼童伤害等犯罪增加「鞭刑」的提案讨论。对此,台大法律教授就在脸书PO文分析台湾人为什么喜欢鞭刑?」,讽刺「台湾人真的是好善良,真的是最美丽风景,台湾人真的是有善心,连坏人都愿意协助他净身。说什么台湾人嗜血,这真的是无耻的侮辱」。

近年来,台湾社会履见酒驾累犯、性侵累犯,每发生一件类似事件都会登上社会头条,这也让许多人开始探讨以目前台湾法律,性侵未成年者最高处10年有期徒刑,虐待儿童最高处以5年有期徒刑,酒驾大部分以罚锾处之,只有强盗结合强制性交罪,才可能处死刑,似乎无法有效吓阻。

10月有网友有网友在「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案,希望可以对于酒驾累犯、性侵等伤害罪犯增加鞭刑制度的提案,目前已经到达第四阶段,最晚在明年1月3日以前就要给出正式回应。

李茂生提到,有人说台湾人从小被打到大,习惯了,但是体罚与鞭刑仍旧有质与量方面的极大差异,应该不能这样理解,且羞辱应该要搭配上公然的要件,不仅是公然执行,而且还要在身体明显的部分留下烙印,这样才有效,看起来,好像也不是这样,「因为大部分主张鞭刑的,并没有主张公然执行,而且羞辱的话,比起鞭刑,烙刑应该是CP值更高」。

另外,李茂生认为制恶行的方法多得是,不见得一定要用鞭的,所以好像这个理由也不充分,至于,「污秽的清洗」这个说法或许有点道理,人的皮肤是分开自我与外界界线身上所有的洞,除了有特殊理由的情形外,几乎都是用来排出体内的污秽的,「用鞭刑打到皮开肉绽,然后令坏人的邪恶从绽开的皮肤流出体外」。

最后,李茂生讽刺主张鞭刑,并不是残酷的表现,反倒是协助恶人使其能将体内的邪恶排出体外,「啊,原来如此。台湾人真的是有善心,连坏人都愿意协助他净身。说什么台湾人嗜血,这真的是无耻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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