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银行家/金融商品风险控管新思维

台湾银行家2月号封面。(图/金融研训院提供)

撰文/邱静宜、林宜隆

随着近年金融业务的推陈出新,如第三方支付服务方法、相关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之审查,电子商务所带动的网路交易支付工具即将呈现新的面貌与变化,不同年期利变型的理财投资商品的新发展,面对全然不同环境的金融治理,虽让管理者消费者可透过各项资讯设备,进行各项银行业务管理与操作,同时也改变传统作业流程与相关营运风险。就内部控制而言,影响了控制环境的改变,风险种类的辨识与评估方法,营运资讯对内及对外之沟通机制的检视与执行等事项。这些改变深深影响金融业务之关键性风险项目与控管机制,惟有强化风险控管机制落实内部稽核之执行,才可确保营运作业的效能。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银行局监理银行的经营,网站公告监理结果,统计101年7月到104年9月期间的重大裁罚案件中,单次裁罚金额最高达1,200万元,最少也有100万,观其裁罚内容,多可借由内部稽核进行查核时提早发现,然而其缺失却是直到稽查时才暴露,足以显示造成银行实质损失极可能来自于内部稽核之绩效不彰而导致;另一原因则源自管理者轻忽风险管理机制因经营环境的变动,而必须进行机制的调整,最后终因此缺失导致损失。因此本文拟以公布的重大裁罚案件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风险控管与内部稽核相关建议,可作为业者调整风险管理机制与内部稽核运作之参考。

重大金融裁罚之缺失剖析

金融业的业务范围与国际金融的变化关系愈来愈紧密,尤其在全球国际金融情势处在「牵一国而动全球」的情形之下,管理者更应定期审慎检视营运作业并建立风险变动管理机制,包括变动风险之辨识、内部风险可能导致的外部风险及所影响的程度等,对于内外重大环境的变迁则应建立持续改善与回馈机制。根据近3年银行局网页公告自民国101年10月至104年9月重大裁罚的统计,计有44个重大裁罚案件,裁罚对象付出数百万的罚锾,甚至有停止该项业务的经营。

综观其缺失内容,多数可经由内部稽核运作提早自我察觉。由统计资料显示,有相同裁罚对象但因营运缺失不同而被裁罚者共计9家,业者在这段期间被裁罚2次以上,最多的甚至达到6次,累计金额达2,300万元,业者若能避免缺失的产生,其立即效益可减少数百,数千万元的实质损失。

各项裁罚事实对不同裁罚对象开罚的累计裁罚金额,以第1项「行员个人行为盗用资源或其他不适当行为」最高共2,850万元,裁罚对象达10家,此项缺失与行员道德品性有关,风险控管机制中多轮调及员工训练宣导方式为主。居第二者为2,800万元,是第7项的「金融商品行销业务之风险控管机制缺失」共计9件。金额第三高者1,400万元,分别是第3项「境外人员未经核准使用境内资源提供服务」计3件,第12项「客户资料之安全控管缺失」计4件,前者系便宜行事导致,某裁罚对象以此方式执行业务达3年多,其严重性与影响层面较广,单次裁罚高达1,000万元;后者则涉及资讯系统安全机制控管,是另一项值得探讨的重要议题,此议题需视案件发生实际情形与业者本身设置的个资安全管理机制相关,宜采个案研究后提出建议。

裁罚1,000万元居第四高的缺失是「内部主管隐匿委外单位服务业务内容等重大资讯」,仅1件,其业主对委外单位具实质控管能力,不但未将该单位列利害关系人进行控管,且经办主管对董事会与主管机关隐匿重大资讯,业者应以此为鉴,通盘检讨强化公司治理。

其余缺失累计金额由100万到800万元间不等,多为传统营运作业缺失,如第2、4、6、9、10,11、13、14及16项,如法令之更新或者跨部门职责之调整等。第5及15项与委外单位及境外子公司有关,业主未编制足够人力物力因应新型业务,或境外扩展新业务而衍生,未能慎选受托单位并评估其能力。

近年消费者趋之若鹜的金融性商品投资,业者却缺乏此项业务完整的风险控管机制,进行内部稽核时缺乏有效的查核程序,直到主管机关稽核才暴露出营运缺失而产生损失,因此本文以金融商品行销为主题,提出风险管理机制与营运创新思维,作为金融业者建置或改善机制的参考。

金融商品行销3阶段风控

金融商品内容多是跨国际全球化的组合,价值也随着投资标的变动而变动,一旦标的国家政治或金融出现异常的讯息,对金融商品产生的影响当以数千万或亿计算。故金融商品的行销特质在投资成本的变动,风险评估也源自于价格的幅度变动,衡量的重点在于「变动管理」,此项变动管理的对象还包括业主与进行此项投资的消费者。业者行销推广时不得轻忽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及此风险背后所带来的金融损失。笔者曾以此项营运项目建置内部稽核查核作业之流程图(已发表于104年8月《电脑稽核期刊》),说明查核程序的7大步骤,然查核程序源于行销过程的风险评估结果,依其行销状况可分以下3阶段,以区分潜在风险产生的阶段时间,掌握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及经营管理的完整性

阶段1:已销售(销售中)之金融商品

步骤1辨识风险,取得全部已销售的金融商品(确保商品内容的完整性),辨识共同风险与差异风险,如商品组合区域差异等,变动风险的控管在以销售时间为主的「持有期间表」,计算金融商品的时序价值变动,可检视价格变动趋势外,也有利于协助客户设定风险预警。步骤2核算个别金融商品占所有行销金融商品比率的风险控管,可检视整体行销组合的个别影响程度,定期编制「比率变动衡量表」,评估变动幅度较大的金融商品,了解并分析原因拟定因应措施。

阶段2:已核准尚未销售金融商品

步骤1拟定最适消费者之投资评估指标,即区隔目标消费者,有效控管风险承受度,借由评估指标的建立,衡量客户交易额度的适当性,既可降低客户投资后违约的机率与投资风险,亦可与客户维持良好的关系。步骤2行销人员专业资格的确认,透过规画良好的教育训练了解金融商品的完整认知与投资风险,训练内容应包括产生投资风险的因应策略。步骤3建置「金融商品销售作业执行清单表」,表内列示行销过程中应提示予投资消费者的文件,以及投资消费者应提供的证明文件等。此表可确保行销过程中各项应告知或提示文件的完整性,避免投资波动造成客户认知理解的差异。

※ 精彩全文,详见《台湾银行家2016年2月号》。※ 本文由财团法人台湾金融研训院授权刊载,未经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