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西产业园区「渔电共生」 云县府:完全符合中央法令

渔电共生的规范是使用面积5公顷以上、太阳能光电遮蔽率4成以下、养殖产能7成以上。(资料照片)

农委会去年推动「渔电共生计划」,云林县府支持台西产业专区内以该方案进行设置屋顶行太阳能光电,针对有女立委质疑丁种建筑用地的可设置上限为70%,云林县府表示已多次请经济部工业局请示「台西工业区」是否已开发完成为可设厂之实质「丁种建筑用地」,工业局始终未获正面回应,在中央未厘清争议之前,县府目前的相关作为,完全符合现阶段中央法令的规范。

县府强调,为配合中央政策推动绿能产业,台西产业园区内合计使用面积5公顷以上、太阳能光电遮蔽率4成以下、养殖产能7成以上,县府完全支持发展农委会的渔电共生计划。

县府建设处表示,县府在权限范围之内,为排除假养殖真种电质疑,并让渔民在收成效益较差的季节仍有光电售电收入,平衡灾害减收的损失,并考量区内地主引进产业需求意愿,避免零星渔电共生申设而影响后续工业区发展,依中央农委会目前容许法令执行,台西地区的养殖者若符合规范,就会鼓励进行渔电共生计划。

建设处强调,台西工业区952位私有地主仅3分之1同意推动绿能,且土地零散分布,不利产业及绿能的发展,县府经过全盘考量并与行政院商议后,目前采产业及绿能并进方式推动,在相关的原则下有秩序地推动渔电共生,更能维持所有私有地主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