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湖私娼寮又见人与人连结 警扫黄再逮4女2男

大湖私娼寮4月间部分违建被拆后,近日警方又发现疑有人在未拆的违建中进行非法色情交易,日前执搜索票搜索,当场查获4女2男进行人与人的连结。(台中市二分局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大湖私娼寮4月间部分违建被拆后,近日警方又发现疑有人在未拆的违建中进行非法色情交易,日前执搜索票搜索,当场查获4女2男进行人与人的连结。(台中市二分局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台中北区有80年历史的「大湖私娼寮」,今年4月间因屡遭居民检举,辖区台中市第二分局运用「第三方警政」策略,报请市府拆除近半的违建,未料近日警方又发现还未拆除的违建春风吹又生,经报请搜索票执行搜索,当场查获4女2男进行人与人的连结,讯后将6人依法裁处,并将屋主王男依妨害风化移送侦办。

大湖私娼寮长期由租客在内部从事性交易,台中市二分局从2021年查获10件、67人次,为杜绝不法色情,在今年4月22日间运用第三方警力,经报请都发局稽查后,确认为违章建筑且危害将其中4户私娼寮铲为平地,未料违建拆一半,剩下的房舍仍持续有有人在从事色情交易。

该分局经多日探访搜证后声请搜索票,于8月3日16时许前往执行搜索,当场带回4名女服务生及2名男客,并查扣营业所得新台币1万2400元及监视器主机、镜头、萤幕等赃证物。

经警方了解,该处女服务生各以每月3000元之价金,向房东王男承租该处作为性交易场所之用,并分别以新台币700元至1000元不等之代价提供全套性交易服务。

全案侦讯后,将在场女服务生及男客共6人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移请台中地方法院简易庭裁处,房东王男则依刑法妨害风化罪,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第二分局分局长陈家铭表示,该处仍有擅自搭建违章建筑情事,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已报请市府都市发展局列为优先拆除目标,警方除持续加强搜证查缉不法外,扩大取缔净化成效,绝不容许不法行为危害社会秩序,依法究办严惩,以维市民安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