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通知車主擋出入...已報廢7年 他氣警「混很大」

屏东县谢姓网友今早被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警员通知,名下车辆挡人出入,谢告知车已报废7年,谢询问车牌恐遭盗用时,警员要他问律师、监理站,谢再到屏东县警局查询,才知警有系统可查车辆报废与否,质疑警员「混很大」;第三警分局表示,挡住出入车辆与网友名下车辆仅差「P」与「T」,警员误听车牌衍生误会,将加强教育。

屏东县谢姓网友今早在脸书「爆料公社」发文,质疑第三警分局东区分驻所警员处理案件的方式,网友提到,今早该所警员告知,他名下车辆有挡住民众出入口情事,但他回复,该辆车的车牌已在7年前报废,网友担心车牌遭人冒用,再度致电东区所,询问是否有可能遭冒用情形,询问处理方式,但警员告知,要他找监理站或律师处理。

网友再到屏东县警局琐辖的派出所询问,发现警员有系统可以查询车辆车牌是否已报废,质疑台中警员「混这么大」、「台中员警都是这样处理案件吗」。

第三警分局表示,该案是今早接获市民反映,东区进德北路有一辆轿车挡住出入,不过受理的警员听错市民提报的车牌,将「T」听成「P」,才会错误通知该名网友,因为过去也有报废车挡人出入口的状况,即便查出该辆车籍已报废,但仍会通知车主。

三分局指出,后来网友再致电时,是另名同仁值班,该名同仁不清楚前班同事受理状况,当网友询问他报废车程序是委由车行处理时,同仁告知非车主本人,需至监理单位完成程序,该名同仁即请车主向车行、监理站确认报废程序是否完备。

三分局表示,此案经派出所主管检视相关同仁与车主的对话录音后,认为同仁的服务态度、应对,「大致无问题」,但对于造成车主困扰,后续加强案件处理程序,落实案件处理情形交接,以免该类情事再次发生。

屏东县一名网友反映,名下车辆已报废7年,却被台中市第三警分局通报挡人出入。图/摘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