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研发「活动式车顶LED警示灯」 222组今起闪耀上阵
中市警局交通大队全国创新设计、公开招标由厂商生产的「多功能活动式车顶LED警示灯」,具机动性又实惠,市警局采购222组20日起发放使用。(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交通警力在道路执勤须以「警示灯」提醒往来人车注意,保障执法及民众安全。由中市警局交通大队全国创新设计、公开招标由厂商生产的「多功能活动式车顶LED警示灯」,既机动、又实惠,市警局采购222组今天起发放各分局、交通大队外勤单位正式装备使用。
员警处理交通事故及执行路检等勤务,透过「警示灯」警示凸显执勤员警位置,让往来人车能清楚辨识,以保护民众及执勤人员双方安全。目前最常见国道警车的「升降式LED杆式辅助警示灯」,警车执勤时,两根固定于车顶的「警示灯」,透过油压原理竖起启动,提醒国道往来车辆注意相当便利,但造价不菲,单价动辄4、5万元。
台中市交通大队研发设计「多功能活动式车顶LED警示灯」,不但具可携式、独立充电等特性,「警示灯」透过强大磁力吸立于警车车顶,机动性强、且单价仅6275元,相当便利、实惠,经公开招标由厂商生产。
台中市警察局长李文章表示,此次率先全国采购「多功能活动式车顶LED警示灯」,于夜间执勤更加突显安全性、便利性、机动性、易于保养维护等特性,尤以让后方车辆更显著看到前方巡逻车,提升员警夜间执勤能见度,避免遭受车辆冲撞,导致憾事发生。
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刘明兴强调,以「多功能活动式车顶LED 警示灯」保护市民及执勤员警双方的安全保护措施,也是执勤重点。
据了解,台中市警局首波共采购222组,经费共139万3050元,今起陆续发放,全台中市警局所属的15个分局、保大及交大将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