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忘开大灯遭临检谎报身分证 丰原警靠一动作识破「5条通」

丰原警分局加强112年重要节日安全维护工作,意外查获「5条通」男子。(警方提供/陈淑娥台中传真)

春节期间,丰原警分局警方加强112年重要节日安全维护工作,日前执行「清源专案2.0」。41岁陈姓男子搭乘朋友机车,因大灯未开遭拦查,陈谎假已死亡注销的假证号,且对出生日等个资倒背如流,陈男从包包拿烟想缓和情绪时,手频频发抖还把烟拿反,包包内一张身分证却露馅,陈见无计可施,只好坦承身背「5条通」,立刻遭警方逮捕。

丰原警分局丰原派出所长林树铉、警员许祖昊日前下午11时15分许,在丰原区成功路与成功路541巷口发现一部机车未开启大灯,立即回转上前拦查。

查证身分时,机车后座41岁陈姓男子,先是报一组假证号,资料显示该证号男子的驾照已因死亡遭注销,且无国民影像档能查证身分;此时陈男仍坚称曾改过名字,对于假证号男子的生日、地址等资料应答如流,且声称没带任何证件。

随后,陈男从随身包包中拿出香烟试图减缓紧张情绪,却将烟拿反,手直发抖,警方从其随身包包开口眼尖发现一张身分证,陈男迅速捂住随身包包,诓称包包是驾驶友人所有,拒绝拿出身分证,警方凭借经验分析,认为陈男可能为通缉犯,且告知陈男依照警察职权行使法第7条规定,显然无法查证身分,警方得带往勤务处所查证身分3小时(时间自拦停起计算不得逾3小时)。

陈男见无计可施,松口向警方坦承自己是「通缉犯」,经报出正确证号确认,发现陈男这下事情大条了,身揹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窃盗、侵占及背信案等5条通缉,立即依规定逮捕归案。

警方调查,陈男分别遭新北、桃园、台中地检署等地发布通缉,其中2件如果入狱,得面临6个月的徒刑,陈男为了躲避警方查缉,费尽心思,连驾驶友人都讶异陈男为「通缉犯」,这回以为报假证号能躲得了一辈子,却难逃警方法眼。

丰原派出所长林树铉呼吁若有触法应早日坦然面对,重新开创崭新人生,「清源专案2.0」希望透过社区警政,警民合作即时遏止犯罪,警方将持续扫荡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维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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