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派出所AED不到2成 警察局长允明年完成
台中市议会3日警消环卫委员会业务质询,台中市议员黄守达(右一)、谢志忠(左一)、张玉嬿(左二)要求警察局加快在派出所建置AED的脚步。(黄守达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今年5月10日修正的《公共场所必要紧急救护设备管理办法》,规定警分局、派出所、分驻所应设置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去颤器(AED),于1年内完成设置。台中市议员黄守达3日质询指出,台中仅21间派出所有AED,不到2成。警察局长李文章表示,已建置109处,承诺明年5月9日前会完成。
台中市议会3日警消环卫委员会业务质询,议员黄守达、谢志忠、张玉嬿联合质询指出,《公共场所必要紧急救护设备管理办法》在今年5月10日修正,应设置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去颤器(AED)之公共场合,也纳入警察分局、派出所、分驻所。
黄守达说,修正后公共场所应自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公告指定之日起1年内完成AED设置,但目前台中市118个派出所中,仅有21间派出所有装设AED,2成都不到,要求警察局尽快完成目标。
黄守达指出,AED设置场所完成AED登录后,若员工完成CPR及AED教育训练达70%、管理员完成管理员训练课程,就能向地方卫生主管机关申请安心场所认证。他批台中市的派出所都没有安心场所认证,29个区公所虽都有AED,却只6个区公所完成认证。
警察局表示,台中市警察局已建置109处、完成登录75处,其余34处尽速登录。要求各分局陆续教育训练,只要单位内70%以上员工完成CPR及AED教育训练,即向卫生局申请安心场所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