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强酸废水倒农地 收押1人追祸首

台中检调侦办中市1处农地遭倒强酸废水案,检警会同环保局查缉,已收押1人,全案扩大侦办中。(保七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台中市警方日前接获通报,指有大型槽车进出开挖清水区1处农地并倒入大量不明液体,检警7日会同环保局勘验,确认该处土地被注入不明强酸废液,查获李姓司机、陈姓车主及陈姓土地承租人;因该处环境已遭污染,考量安全,环保局呼吁周边250公尺范围内的民众暂停使用地下水。

台中市环保局指出,7日接获通报即会同警方到场,发现土地确实被开挖且注入强酸废液,立即启动污染应变措施,防止废酸液持续污染土壤及水源,目前已抽样确认坑洞内废液酸碱值恢复至正常值pH6以上。

检警表示,查缉小组到场以空拍机搜证,发现有挖土机、35公吨大型槽车各1辆,疑为掩护犯行,槽车车头朝外停放农地旁厂房内,从车尾接管线将废水排进承租农地,现场传出阵阵酸味,立即逮捕李姓司机,并通知陈姓车主及陈姓土地承租人到案,经讯后,认定3人涉犯《废弃物清理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废弃物等罪嫌重大,法院裁定车主收押禁见、承租人5万元交保、司机限居,其中承租人部分提起抗告、法院审理中。

检调溯源追查,锁定北部回收再利用业者疑在今年7月间租用该农地,向中部高科技业者回收废水,收取处理费却未依规定处理,疑似以合法掩护非法,直接违法排放,全案扩大侦办中。

环保局表示,市府针对周边100公尺范围的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同步协调邻近大型工业区污水厂进场处理,也呼吁污染处周边250公尺内的民众若是使用地下水用户、应暂缓抽取地下水,未来将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要求行为人负责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