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杀人车祸再添1死 双载姊妹花妹伤重亡

台中15日晚间发生严重车祸,1辆轿车闯红灯撞上2辆机车后,肇事驾驶弃车逃逸。(图/警方提供)

台中市东区振兴路15日晚间发生1起重大肇逃车祸,47岁刘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行经案发路口时疑似高速闯红灯,拦腰撞上2辆机车后即弃车逃逸,这起车祸造成2死,叶姓男子OHCA,送医后仍不治,连姓姊妹伤势严重,妹妹送医抢救后也因伤势过重宣告不治。

这起车祸发生15日19时26分许,49岁刘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沿东区东光园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行经振兴路与东光园路口时未依号志指示闯红灯,与骑车双载的连姓姊妹(姊姊38岁、妹妹37岁)骑乘之重机车及65岁叶姓男子骑乘之重机车发生碰撞,并往前滑行波及停于路旁停车格内之自小客车,遭撞的叶男于现场即无生命迹象,送长安医院急救后但仍因头部变形、全身多处骨折,伤重宣告不治。而连姓姊妹伤势严重,妹妹经送医急救仍不治身亡,至于姊姊左脚骨折目前尚在医院治疗中。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获报后迅速派员到场处理,但到场时肇事的刘姓男子已弃车离去,警方随即组成专案小组,循线积极查缉刘男行迹,于事故发生后3小时,即在刘男友人位于乌日区的住处缉获刘男到案。刘男到案后警方依规定对其实施酒精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为无酒精反应,对于刘男涉刑事责任部分,将积极查处依法从严究办。

分局长杨川呼吁,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涉犯刑责,致人伤害而逃逸者,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致人于死或重伤而逃逸者,更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驾车不慎与其他车辆发生擦撞,不论车损严重性或责任归属,皆应拨打110报案,切勿迳自离开。另外,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千万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警方将持续强力执法打击酒驾,请民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维护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