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少女遭残杀证人也愈毒手 装双桶弃尸 被害补偿金曝光

台中地检署主张,依我国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徐德益等人因犯罪行为,应补偿被害而死亡者之遗属补偿金。(本报资料照)

男子徐德益等人于2017年杀害蔡姓少女后装桶弃尸,徐又因诈骗案怕被指认,杀害黄姓被害人装桶弃尸。台中地院一审判处徐死刑,其余涉案人无期徒刑至12年8月徒刑;民事判决,徐等人应依法补偿付给黄姓死者家属,黄母81万3607元、黄女63万元5168元,皆可上诉。

徐德益犯下2起杀人弃尸重罪,其中1桶尸死者南投人的黄男是土地掮客,徐男与人合作买卖土地被告诈欺,黄男因出庭替原告作证,徐教唆小弟掳走黄,8人将黄押走毒打并枪杀,用强酸水泥封尸,装桶载到苗栗山区掩埋,家人报失踪人口。

台中地检署主张,依我国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因犯罪行为被害而死亡者之遗属申请补偿金,徐德益等8人须补偿付给黄母81万3607元、黄女63万元5168元。

民事庭法官认为,黄姓死者受害时53岁,活活被射杀死、死状凄惨,上有8旬老母,下有子女须教养,家庭变故的精神痛苦,徐等人应依法补偿付给黄姓死者家属,黄母81万3607元、黄女63万元5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