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部分区域7年后禁行机车 网友:汽车为何不开罚

台中市「部分区域」未来禁行机车,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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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订低碳自治条例研议110年之后禁止机车行驶部分区域。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三读通过却惹出争议!其中一条「自110年1月1日起,市府规划指定公告区域内禁止行驶二行程机车」引起关注。低碳办公室执行长崇典表示,这对市府团队是一大挑战,因为违者将罚新台币500元,未来通过核定后将由交通局规划,也会鼓励民众汰换为电动机车,并扩大补助办理,降低对民众的冲击。但此举也在网路掀起论战,虽然有人支持,但多数网友认为根本欺负机车族,为何汽车不用罚。

大陆广州市从2007年1月1日也因飞车抢案频传,禁止机车进入市区,当时也引起热议。现在台中市为推动发展低碳城市,达成「无碳无忧」愿景,25日在议会三读通过「台中市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原本市府规划指定公告区域内禁止行驶二行程机车,议员修正为「自110年1月1日起,市府府得公告指定区域内,禁止行驶燃油机车;并于105年1月1日前订定相关奖励汰换办法。」,限制种类较原先规划为广。

黄崇典说,这对市府团队是一大挑战,因为违反规定者要罚新台币500元,未来通过核定后将由交通局妥善规划区域的划分及执行方式,也会针对鼓励民众汰换机车为电动机车的补助扩大办理,降低对民众的冲击;规划以水湳经贸园区为示范区,若成效不错,还会扩大实施范围。

据了解,提案的台中市议员李中表示,在特定区禁行机车并非全面。他指出,追求低碳环保是先进国家的趋势,不是私心要图利,是因为电动机车发展的较成熟,较多商品可选择,将来汽车若有机会「一视同仁」。但不少网友到他很久没经营的脸书留言,认为根本是乱搞,「500元议员要帮忙出吗?」

PTT日前也曾针对这个低碳城市自治条例,热烈讨论,有人说,「为何不更积极规范所有燃油交通工具?」、「(以后)邮差、快递、外卖都开车送?」,更有人直言,「台北都没有这样搞,台中真敢死」也有人对「环保杀手」机车终于被禁了感到开心。

《ETtoday东森新闻云》脸书团留言反应也相当激烈,短短6个多小时,已有1万多人按赞,高达1600多次转贴,多数人觉得很扯,有人亏以后警察都要像日本漫画《乌龙派出所》两津勘吉一样骑脚踏车?还有人直言「台北市公共运输比台中完善的都不敢禁行机车」、「国民党台中不用选了!」

《ETtoday东森新闻云》27日晚间开放投票题目「台中市「部分区域」未来禁行机车,你怎么看?」约4小时已有1816票认为「台中市政府打压机车族」也有160票认为有助环保,有何不可。

*台中市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25日议会三读通过:

这次市议会审议,议员们给予颇多之建议,审议通过的重点有:

(一) 原先市府规划指定公告区域内禁止行驶二行程机车,议员修正为「自110年1月1日起,市府府得公告指定区域内,禁止行驶燃油机车;并于105年1月1日前订定相关奖励汰换办法。」,限制种类较原先规划为广,低碳办公室黄执行长崇典表示,这对市府团队是一大挑战,因为违反规定者有处罚之规定(罚新台币500元),未来通过核定后将由交通局妥善规划区域的划分及执行方式,也会针对鼓励民众汰换机车为电动机车的补助扩大办理,降低对民众的冲击。

(二) 另议员增列「快捷巴士车辆,除蓝线外,未来的采购应以环保电动车原则」,未来交通局在规划BRT车辆购置上,多了一层规范,将以环保电动车为优先。

(三) 议员们特别新增一条,对于违反本自治条例规定者(第四十五条至五十条之规定),负责人管理人或代表人,应接受二小时低碳环境教育,促使低碳的概念能够落实。

低碳办公室指出,另外还有十大特色包括:

(一) 本府机关(构)学校应订定「低碳环境教育实施计划」及规划「低碳守则」,并与社区营造相结合。

(二) 未来社区、校园、机关、宗教场所、旅馆住宿业、餐厅、饮食店商店、卖场、百货及其他本府公告之场所,都需配合低碳认证。

(三) 各机关学校办理活动时,应采取纸钱集中燃烧措施及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烟火;宗教场所使用纸钱应分年依规定减少使用量并采取纸钱集中燃烧措施;另殡葬活动亦须符合低碳概念。

(四) 经本府公告之商店,禁用保丽龙及其复合材质之饮料杯及餐具;经本府指定之处所,禁用二十五瓦以上之白炽灯泡。

(五) 一定规模以上之用电或温室气体排放源者,应订定低碳自主管理计划,逐年减少碳排放量。

(六) 自110年1月1日起,本府得公告指定区域内,禁止行驶燃油机车;本府公告指定区域内,接驳交通工具之使用以低碳车辆为限。

(七) 未来在城乡规划、土地开发、都市设计及都市更新之计划应专列「低碳城市章节」,载明自然生态、生态补偿、碳盘查、所采行之低碳工法…等措施内容。

(八) 快捷巴士车辆,除蓝线外,应以环保电动车为原则;并积极建置自行车道及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

(九) 本市新建建筑物应依规模分级取得合格以上绿建筑标章,相关分级及规模之规定,由本府都市发展局订定并经台中市议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 违反本自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至五十条之负责人、管理人或代表人除分有不同罚锾外,应接受二小时低碳环境教育。

副市长蔡炳坤表示,自治条例于本次市议会定期会三读审议通过,感谢议员对法规的支持,未来在中央核定实施后,低碳办公室也会提早督促各相关局处订定实施办法,让自治条例能够逐步落实,台中市也能实现低碳城市愿景的决心;未来市府各主管机关将配合修订相关行政规则,让低碳的概念和价值将融入市府施政各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