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水井「糊状婴尸」 活活被淹死?高大成:从几处部位可判断

台中水井「糊状婴尸」,男婴是否活活被淹死,高大成表示可以从几处部位去判断。(图/民众提供、中时资料照)

台中市警察局东势分局今(11)日证实,去年发生一起水井弃婴尸案,一名谢姓男子与怀孕的柯姓女子因是否要将小孩生下发生争执,后来,女子去年5月在租屋处将孩子生下后,疑疏于照顾导致男婴身亡,谢男疑似再将男婴弃置租屋处后方的水井中;对此,法医高大成表示,男婴是否被淹死,可从肺、胃、十二指肠、大肠以及小肠等部位去厘清,男婴是否活活被淹死。

这起案件发生于去年台中市石冈区,30岁的谢男与柯姓女友同居后,因女友怀孕,谢男考量经济无法负荷希望女友拿掉,但女友执意生下,双方多次争吵决定分居。柯姓女友于去年5月26日22时许在东势区第一横街租屋处产下男婴,谢男赶回查看,不过疑似因两人没有照顾经验,胎儿死亡,谢男竟将孩子带回租屋处后方水井弃尸。直到事隔6月、今年1月,谢男因良心不安向警方自首,才让事件曝光。

东势警分局表示,谢男于今年1月12日凌晨2时许至派出所自首,警方获报后立即报请台中地检署指挥办案,并于弃尸现场采证,捞出糊状婴儿尸体,全案依故意杀人及遗弃罪移送侦办。检察官声请羁押两人获准并提起公诉,将交由国民法官法庭审判。

据《ETtoday新闻云》报导,法医高大成对此案件表示,尸体通常5天至1周便会传出异味,且周围100公尺左有会闻到,且尸体发出来的异味会持续1个月的时间,所以,他研判水井周遭应该没什么经过,所以才会没发现婴尸,另外,他也说,这对男婴生前是被丢井还是死后再丢井,透过解剖可以厘清,当男婴的胃与十二指肠有空气,就表示曾存活2小时,如果小肠与大肠有空气,就表示男婴存活12小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