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建设助力绿色发展

近日发布的《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显示,相比2018年,去年全国火电碳排放强度下降2.38%,电力碳排放强度下降8.78%。全国碳市场推进行业减排效果逐步显现,在碳定价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有效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市场机制灵活适用

全国碳市场是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我国碳定价的主体机制。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介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顺利完成两个履约周期,目前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的40%以上,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市场。

强制和自愿两个市场构成全国碳市场体系。今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又一重要政策工具。目前,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互补衔接、互联互通的全国碳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

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介绍,自愿碳市场可有效引导绿色低碳投资,支持当下并不具备很强经济可行性或吸引力,但减排效果又非常明显的技术和项目发展。同时,自愿碳市场的参与主体非常广泛,能够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碳减排行动。

王乃祥表示,通过参与自愿减排交易,项目业主可以获得经济回报,更加自觉地参与低碳技术开发与应用;高排放企业可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部分碳排放,为履行强制碳市场减排义务提供了灵活选择;企业和机构可以购买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实现碳中和。

我国碳市场对全球碳价水平和碳交易机制成效具有重要影响,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基于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的配额分配方法展现了碳市场机制的灵活性和适用性,为全球碳市场机制创新贡献了“中国方案”。

法治框架搭建完成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施行,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首部专项法规。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司长夏应显表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法规基础框架搭建完成,形成了涵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规范”的多层级制度体系。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各司其职,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顺畅运行。作为碳交易试点省份之一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所在地,湖北高标准建成全球规模最大、安全稳定性能领先的注册登记结算系统,服务全国2533家企业,累计清结算规模超530亿元,居全球首位。

黄润秋表示,我国建成了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智能预警数据质量风险,并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手段,有效遏制了数据造假行为。此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的碳价为各类碳金融活动锚定了基准价格,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的碳定价机制逐步形成。

发展成效逐步显现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运行,为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7月15日,全国碳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量达4.65亿吨,累计成交额近270亿元,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夏应显介绍,碳市场落实了企业行业减排责任,树立了“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意识,实现了对发电行业碳排放的有效管控。通过推动企业灵活减排,碳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导向作用日益显现。

碳定价基础性作用初步发挥。今年4月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收盘价首次突破百元每吨。碳排放权的绿色金融属性获得越来越多金融机构认可,撬动了更多绿色低碳投资,促进火电行业能效提升、能源结构调整。

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巩固提升,技术服务产业体系和市场初具规模。夏应显表示,我国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实际的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制度体系,为制定发布年度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建立完善碳足迹管理体系等提供了关键数据支撑。

通过强化制度管理、明确责任义务、优化技术规范、加强监督检查等,我国培养培育了一大批专业人才和相关机构,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去年,有50余家咨询机构、450余家检验检测机构、近100家技术审核核查机构为重点排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第三方技术服务。

黄润秋介绍,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各项建设工作,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尽快将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重点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化数据质量管理,逐步推行配额有偿分配,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研究探索碳金融活动的可行路径,充分发挥碳市场推动低成本温室气体减排功能,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经济日报记者 刘 瑾 董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