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 操作无人机害桃机停摆 2男被诉
62岁连姓男子、36岁黄姓男子在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7月25日间,数十次到桃园国际机场、松山机场操作代号「3916」无人机,桃园地检署依违反公共危险等罪起诉。(警方提供/赖佑维桃园传真)
62岁连姓男子、36岁黄姓男子去年数十次到桃园国际机场、松山机场操作代号「3916」无人机,桃园机场更在去年6月29日为此暂停飞机起降6分钟,桃园地检署依违反公共危险等罪嫌起诉2人。
检、警调查,连姓男子在台中经营遥控玩具买卖,并承包建设公司以无人机空拍建物或者工地案件。他和黄姓员工在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7月25日,数十次在机场附近操作无人机。
去年6月29日时,连、黄2人到桃园机场附近操作无人机,因无人机飞入红区,为避免飞行安全,机场暂停飞机起降6分钟。去年7月25日,连、黄又到桃园机场附近飞无人机,警方接获无人机防制系统通报有无人机在禁航区飞行,在芦竹区兴化路附近拦停到2人,并有民众在芦竹区三民路2段捡到该无人机并交给警察。
警方调查后,2023年11月到连男位于台中住处搜索,并查扣2台无人机、平板、笔电等。2人声称觉得附近风景不错,才前往飞无人机。检方认为,连男经营买卖无人机,也曾查询空域,知道机场附近有无人机限高范围规定。
机场人员则证称,跑道一度暂停起降,而飞无人机可能导致航空器失事或重大意外发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也说,该无人机在2023年于松山机场周遭飞行11次,桃园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公共危险等罪嫌起诉。
警方说,不排除连男、黄男是为接案才到机场附近拍工地,而无人机闯入机场管制范围对飞航安全影响甚钜,违规者将移送民航局裁罚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