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客運詐1244萬弊案 吳伯雄堂哥、前董座吳運豐不認罪判關2年定讞

国民党前主席吴伯雄的堂哥吴运丰担任桃园客运董事长时,桃客向交通部公路总局申请购车补助,却和得标的云从龙公司合谋浮报车价,因而取得1244万3840元溢价款,一、二审依诈欺取财罪判吴2年徒刑,案件上诉,被最高法院驳回而定谳。

桃园客运2018年传出利用购买低底盘电动公车,与车商勾结故意虚报车价并假造资料,向公路总局诈领购车补助款,一年诈领逾1200多万元,检方介入侦办。

一审时除吴运丰(93岁)外,云从龙公司负责人杨冠宇同样被依诈欺罪判1年8月徒刑、业务协理蔡静宜判1年2月,黄伯弘、梁家明、吴德原、林信介、叶家丞、曾来发等被告无罪。检察官和有罪被告不服,提上诉。

二审认为,桃客2016年间有购车需求,向公路总局申请购车补助获准后,对外为公开招标,云从龙公司得标。但杨冠宇、蔡静宜却和吴运丰议定「浮报车价」,每辆公车车价都在原得标款上浮报25万元,借此获利。

吴运丰上诉否认犯行,但二审不采信,维持一审判决,仍判2年徒刑;至于检察官上诉指时任桃客副董事长黄伯弘等6人与吴是共犯关系,二审也未认同。二审认为杨冠宇、蔡静宜在二审自白犯罪,也没有拿到任何好处,衡酌两人「一时失虑」,分别谕知缓刑4年、3年并付保护管束,且须负担公益捐、法治教育、义务劳务。

吴运丰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吴的上诉,全案定谳。

吴运丰。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