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平镇5机车未挂牌趴趴走!网友惊呆PO网 警方回应了

▲有网友在推特上推文指称「现在骑车上路,都不用车牌了」。(图/翻摄自threads网站)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有网友在推特网站贴文指称,前(27)日在平镇区中丰路段上发现5辆机车未挂车牌居然上路,直批「是我老了吗?原来现在骑车上路都不用车牌?」对此,平镇警分局今(29)日指出,经调阅监视器调查,已查出行为人身份,将逐一通知到案说明,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制单举发,最高将处机车所有人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之罚锾,另将函请市府环保局依噪音管制法裁处。

针对有网友昨天在推特网站上贴文,10月27日早上6时54分,行经平镇区中丰路段,5辆机车均未悬挂车牌,直呼太扯了!质疑是否车牌全都遗失,网友也痛批:「是我老了吗?原来现在骑车上路都不用车牌了!」

平镇警分局今天回应,有关民众贴文反应,警方目前尚未接获相关报案,经调阅监视器画面,已掌握行为人身份,已通知到案说明,并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制单举发,最高将处汽机车所有人新台币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将函请市府环保局依噪音管制法裁处。

▲平镇警分局交通组组长王瑞程提出说明。(图/记者沈继昌翻摄)

平镇警分局将加强重点路段巡守,针对是类违规加强稽查取缔,以维护交通秩序与用路人权益。平镇警分局交通分队指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第7款,汽车已领有号牌而未悬挂或不依指定位置悬挂,将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此外,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3条第1项第1款:损毁或变造汽车牌照、涂抹污损牌照,或以安装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认其牌号,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罚锾,并责令申请换领牌照或改正;另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第1项第6款:机车驾驶人或附载座人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者,处驾驶人新台币500元之罚锾。